“诸位,我真的要走了。”
“为什么?会这样?”秦胜广的声音都在发抖。
黑袍童子起身,脸上又露出毫无破绽的笑:“如果到时间没有休息的话,身体里的东西就会过量吞噬我的血肉,直到把我变成一副骷髅。”
他抬起手,其中一根手指已经变成了白骨,他笑了笑,把手指收起来。
“为什么要帮我?”秦胜广又问。
“从醒来的那天起,我就在想,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去往何方?没有人告诉我。我的人生仿佛一片虚无,我明明有印象,我有过亲人,有过朋友,有过爱人,可我就是想不起来。我只能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洗杯子睡觉,洗杯子睡觉。直到你出现,我觉得,我好像找到了自己,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叫秦胜广,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我性格孤僻,朋友很少,不过后来多了,我有爱人,她叫路雪,但是她不爱我。”
黑袍童子笑了,这是真的笑,笑意蔓延到了眼底:“原来这就是我名字和人生。你在看我一眼吧,记得你自己的样子,我知道你身上穿的是纸皮,你太久没见过自己的样子吧,连身高都弄错了。”
秦胜广突然失声痛哭:“我没弄错,我只是厌弃我自己,我讨厌我的瘦弱和丑陋,我讨厌我的孤僻和古怪,我背弃了自己,我把自己装在这个漂亮的壳子里面,很久很久了。”
黑袍童子愣了愣,上前擦去秦胜广的眼泪,温声安慰道:“没关系的,这才是真正的你,忘掉那些僵硬的条条框框吧,美好是没有标准的,忘记那些不喜欢你的人,他们只是目光狭隘,把自己装在了盒子里。无论你是什么样子,无论你是什么性格,这世上始终有人爱着你,敬着你,独一无二的秦胜广。”
“看着我,记住你的样子,这就是最美好的你,不必迎合所有人的目光。”黑袍童子的眼角淌下了泪。
“我要走了,我的朋友,我会在你看不见的地方,永远爱着你。”黑袍童子说完,转身跑下了石阶,不多时,下面传来一阵摔倒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