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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些绕,明明可以直接就把老霍总的那百分之五过户给霍圣哲就成的,但,大概也能猜出是怎么个意思。

霍彧和霍蕴兄妹两都没打消把那百分之五的股份留给苏知孝的想法。

现在不收,那就霍家暂时保管,但却不能再是老霍总的由头,毕竟,郑女士怎么也是老霍总法律上的第三任妻子,霍圣哲更是他亲儿子。

股份继续留在老霍总手上,极有可能之后会被人再次给惦记上。

所以,霍彧直接收回,从自己份额上划。

但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可就多了,比如,霍圣哲就算拿到这百分之五的股份,也不能出售,不能赠送之类的,只能享有每年的分红,在董事会也没任何话语权或表决权。

毕竟,霍圣哲现在才八岁,钱怎么也可能落在他个小屁孩身上,肯定是由亲生母亲郑女士暂为代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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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的通俗点,霍圣哲好歹还是霍家的孩子,可他母亲郑女士呢?

现如今才三十来岁,老霍总都六十了,难免心思会出现动荡,到时候可就

“做的不错!”

咳。

忽然被夸,实在受宠若惊:

“那,有什么奖励吗?”

该奖奖,该罚罚嘛!

然而

“奖励你个巴掌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