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人谈感情,只付出一半的努力,迟钝的人谈感情,凭着孑然天真步步紧逼,没给对方留下喘息的机会,也没给自己留下回旋的余地,迟早把自己和对方一块儿烧成灰烬。
白蓁蓁是不爱思考,看起来脑子哪哪都不对劲,实际上情商比谁都高。在这段感情里,弗朗茨自己是明哲保身的前者,沃尔纳却是一腔孤勇的后者。
战乱年代里,白蓁蓁把心拆成两半,一半给了弗朗茨,一半给了沃尔纳;弗朗茨也把心拆成了两半,一半交付给祖国,一半交付给挚爱;沃尔纳同样把心拆成了两半,不一样的是,他的一半装的是白蓁蓁,另一半装的,是应白蓁蓁而生的信仰。
在他心里,白蓁蓁一直是比旗帜更为重要的存在。在那种糟糕透顶的世道里,没有弱点的人永远刀枪不入,有弱点的人却处处都在受牵制。
他确实不算是好人,他犯下的所有罪孽都不是出自仇恨。他那样一个情绪淡漠到近乎不存在的人怎么可能会花时间去追究什么民族仇恨。他像个机器,可他不是真正的机器,他开的每一枪,动手杀的每一个人,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给白蓁蓁换到一个相对安稳的生存空间。生在一场战争里,一个军人学不会杀人,那么他的敌人就会杀掉他以及他所爱的人。
他从未跟她提起战后的事,是因为他一早就知道,这场战争走不到最后。他发布下去的每一个命令,击毙的每一个无辜生命,最后都会变成绞死他的麻绳。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他是多余的那一个,弗朗茨的性格更适合陪白蓁蓁到最后。沃尔纳从未想过要活着回到白蓁蓁身边,可他同样也没想过,弗朗茨这个不靠谱的蠢才居然阵亡在诺曼底了,死的时间比他还早。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结果?因为弗朗茨当初的想法跟他不谋而合,也觉得自己是多余的那个人。
他认为,像沃尔纳这种擅长谋划未雨绸缪的机械恋爱脑肯定早就上好了发条想好了退路,即使被抓去战俘营当劳改犯,也能怀揣着一颗爱惨了白蓁蓁的心,不远千里地回到她身边共度余生。
而他,身为三个人里多余的那个,唯一的作用就是为祖国发光发热,尽早把自己埋进土里早早安息,等着他俩带着新生的baby给自己献花。
两个人互相都觉得自己多余,齐齐把命作没了,反而让白蓁蓁成了活到最后最多余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