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安桦一身冷冽威严的气势,让林母吓到说不出话来,刚刚还骄横不满的林爱宝在冲动过去后,才后知后觉的害怕起来,脸色发白的看着站在门口身材高大堵住门的安桦。
安桦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去,他再怎么对林母和林爱宝不满,也不可能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来。
他拎着那包桃酥回到自己屋子里,看见张妮正抱着儿子盯着床上的一堆衣服发呆。
安桦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看见床上七八件女人衣服,就知道这是原主的三个弟媳妇还回来的。
原主对张妮这个媳妇是真的很好,在这个吃饱穿暖就是幸福的特殊年代,村子里的人家基本都是几年穿不了一件新衣服,因为买布或者买衣服需要布票,农村人很难得到布票。
而张妮却差不多每年能置一件新衣,就是这新衣服穿不到她身上去。
安桦走到床边,把那几件女人衣服翻看了两眼,都还比较新,因为这样好的新衣裳原主三个弟媳妇也舍不得天天穿着干活,都是压箱底,等偶尔出去做客或者待客的时候才穿,就保存得很好。
张妮抬起头对他说道:“我们把衣服要回来是不是不太好,太伤一家人和气了。”
安桦皱着眉,不悦的道:“这衣服是花我的布票和钱买的,我心疼我自己的东西,不行吗?”
张妮顿时不吱声了,她那么‘大方’把衣服送出去,那是因为她觉得衣服是她的,她有支配权,现在安桦这么说,她就知道这衣服支配权在自己丈夫手上,她可不敢把自己丈夫的东西随便往外送。
安桦正是通过原主记忆和相处这段时间观察到的张妮这一点‘欺软怕硬’,她懦弱无能,别人找她要东西她都不敢不给,不过若是有人找她要原主的东西,她却是不敢给的,因为在她看来,原主比其他人更‘硬’,所以她就选择‘欺软’了。
而她自己和林小天的东西她却能送出去,因为她和林小天是‘软’,找她索要东西的人是‘硬’,她只能‘欺软怕硬’。
安桦也不再试图跟张妮用商量语气说话了,对付张妮这种面团性子的人,只能来硬的。
他直接用命令的语气道:“从今往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再往外借任何一样东西出去,送出去更不行。如果你不敢拒绝,就说你做不了主,要问过我的意见才行。”
张妮连忙点头应道:“是,我记住了。”
安桦把手上的那袋子桃酥放在桌子上,说道:“这个你吃了吧。”
张妮乖乖听话的打开袋子吃起了桃酥,这种用鸡蛋、油、糖等金贵东西做出来的好东西,她很少有机会尝到,现在吃起来就有些控制不住的连吃好几个。
但当她吃到还剩一半时,就停下了手,怯生生的看了看安桦,把剩下的桃酥推给他。
安桦心中叹了口气,虽然在他看来张妮性格软弱可欺,立不起来,如菟丝花一般,不为他所喜。但不得不承认张妮对原主这个丈夫还是非常好的,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留给原主先吃,这次的桃酥即使是他让她吃的,她也会主动留一半给他。
张妮就是那种软弱又处处以丈夫为天的女人,自己立不起来,让外人看了都恨铁不成钢。若是运气差遇到个渣男,就是一辈子泡在苦水里的,张妮运气好,遇到原主这个好丈夫。
张妮的性子是在原生家庭养成的,她父母极度重男轻女,她在张家就是她哥哥的奴隶和敛财工具,被家人打骂着长大,性格怯弱也不奇怪。
好在张妮没有被洗脑成扶哥魔,没得原主允许,任凭她娘家人怎么纠缠,她都不敢给钱,她娘家人顶多是跟原主三个弟媳妇一样从她手里要走东西。
林家又还没分家,有林母看着,张家人也占不了多少便宜。
安桦看了一眼被张妮推过来的桃酥,说道:“你自己吃吧,我不喜欢吃这种甜东西。”
他伸手抱过儿子林小天,朝屋外走去,带着林小天在院子里晒太阳。
原主以前回来都会去帮忙干活的,但安桦刚跟原主家里人发了脾气,当然不会再去帮忙干活,不然他们还以为他就这么轻易的原谅他们了呢。
安桦抱着儿子坐在院子里,沉思着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原主的心愿是好好活着,护着妻儿平安,不再宠林爱宝这个白眼狼,也不想再做什么孝顺儿子好大哥了,尽到义务责任就好,更多的就算了。
原主死后算是看尽了自己亲爹妈和亲兄弟的嘴脸,林爱宝故意把才八岁的林小天带出去丢掉,回来谎称是林小天调皮乱跑自己跑丢的,林家其他人未必猜不到,但谁也没有指责林爱宝。
林爱宝害怕自己的恶行曝光,不愿意报警让警察去找林小天的下落,林家人也依她,没有报警,只是自己私底下找了找林小天,没找到就算了。
这种情况让原主怎能不心寒至极呢?
出面逼走张妮的是林母,逼张妮改嫁给一个喜欢家暴的鳏夫导致她被打死的是张妮的亲哥哥,故意丢掉林小天的是林爱宝,但林家其他人全都是帮凶!
他们宠爱林爱宝,什么都依她,就是在给她撑腰,给她做帮凶。林母逼走张妮也是为了原主的遗产,她要遗产也是为了林爱宝。
所以一切的根源就是林爱宝这个团宠侄女。
原主对林爱宝这个曾经当做亲闺女疼爱的侄女恨之入骨。
但其实若是没有原主,林爱宝根本过不上那种小公主般的好日子。
林爱宝小时候,其他小孩子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她能吃好的穿好的,全靠原主这个有本事的大伯补贴。
林爱宝长大了,能与她那个后来经商有成的富豪丈夫方天赐相识相爱,也全靠原主这个大伯在其中牵线搭桥。
原主会在改革之后辞职下海经商,方天赐就是他遇到的一个敢打敢拼的年轻人,他欣赏方天赐的拼劲儿和精明,就帮了方天赐一把,两人合伙做生意。
方天赐出入林家次数多了,自然就跟林爱宝看对眼了。当然,其中有不少因素是林爱宝深受原主疼爱,方天赐想加深跟原主的合作,娶了林爱宝无疑是个好选择。
原主死后,生意被方天赐吞下了,方天赐依旧履行了跟林爱宝的婚约,在安桦看来,大部分原因应该是林爱宝继承了原主的遗产,那可是一笔庞大的钱财。
这个方天赐可不是什么善茬,一个回城知青能天南地北闯荡当倒爷,虽然因为没什么门路混得一般,但那股精明劲儿,显然不是池中之物。后来得了原主的帮助,借助原主的门路,一下子乘风而起,青云直上了。
可以说林爱宝能从小过得好,长大嫁得好,全靠原主这个大伯帮忙。
结果为了继承全部遗产,林爱宝毫不犹豫的害了原主唯一的孩子林小天。
要知道原主那笔遗产其实已经捏在林母手中了,以林母对林爱宝的疼爱,肯定是会把大部分遗产都给她的。
只是林母对原主这个儿子,对林小天这个孙子还是有感情的,做不出来把遗产全部给孙女,一分也不留给孙子林小天的事情。
林爱宝却连林小天那一小份遗产都觊觎,并且为了那一小份遗产,故意让林小天被人贩子拐走。
林小天一失踪,林母当然就会把原主的全部遗产都留给林爱宝。
安桦现在肯定是不会再去养侄女了,毕竟这个侄女爸妈都活得好好的,怎么着也轮不到他这个做大伯的来养她。
而做生意?距离改革还有四年时间,四年后国家才允许私人做生意。
原主是在改革第二年,也就是五年后,开车去外地的时候,看见那些大城市,有不少个体户发家致富了,才心动的辞职下海了。
原主有人脉有门路又聪明警惕,经验丰富,从一开始当倒爷赚了大笔的资金,后来打算自己开厂子做生意,可惜还没来得及实行计划正式开干,就遭遇劫匪身亡了。
赚的那几十万的启动资金倒是便宜了白眼狼侄女。
安桦想做生意,起码还要再等四年时间才行。现在他所在的运输队的工作他还得再干四年。
一直把张妮和林小天母子留在乡下林家是不行的,就张妮那个性子,即使有他撑腰也能被人欺负了,连带着还得让林小天一起受委屈。
原主的心愿里其中就有让妻儿平安,安桦是不能跟张妮离婚的,且不说他选择离婚后原主会不会有意见,光是张妮的娘家人就不好办。
他跟张妮离婚,张妮回娘家就得被她娘家人再卖一次,说不定就还是嫁给那个家暴的鳏夫然后被打死,岂不是害了她性命?
反正他也没打算在小世界跟凡人发展什么感情史,没必要离婚,把张妮管得死死的,也就没问题了。
张妮性子软弱立不起来,有时候是坏事,但在安桦这个强势的人身边,却也不完全是坏事。
起码她听话,听他的话。
要把张妮管住,就要把人拘在自己身边,不然天高皇帝远的,怎么管她?
安桦琢磨着在运输队申请住房,或者在县城里租房的可行性。
反正要尽快带着张妮和林小天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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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桦有三天假,可以在林家住三天。
不过他只住了一天,第二天就去县城里找原主的领导申请住房,顺便一边寻摸出租的房子。
这个年代极少有房子出租的,也没有正经的中介,倒是有从事这方面的中介人,但中介人都是隐藏身份偷偷摸摸的给熟人介绍。
原主是农村人,在城里关系人脉少,找不到可信的中介人,安桦只能自己找出租房子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