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同为四公子,江离和叶听风的灵力与墨旸、风凛天比起来,就差得远了。
盛怒之下,一旦被拍实了,手背筋骨非断裂不可,江离只得愤愤不平闪身一窜,远远躲开。
他逃回原位,怨念无比的瞅着梵落和风凛天,一副小媳妇受大委屈的模样。
梵落被他这表情萌出一脸血,乐不可支的捂着肚子哈哈笑,郁闷得江离想撞墙:“没良心的东西,小心乐极生悲。”
“悲什么?别咒我呀,给你烤一条就是。”
终于照顾全了这几位大爷的面子,梵落开始吃自己的那一份,边吃边问:“南宫老大,你和血鲨有什么恩怨?为什么非得亲自动手宰了他?”
“八年前我十四岁,第一次出任务,和血鲨一起看中了一个中级任务,他那时候已经是血鲨佣兵团的老大,而我初出茅庐,身边只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没有经验和人脉。当时我血气方刚,急于一战成名,不知道避讳他这种佣兵界的败类,寸步不让,一起去执行那个任务。结果,完成任务的是我,赏金我领回去后,才发觉父亲和母亲被血鲨的人请了去,当时我母亲已经有将近八个月身孕。”
“那你让出赏金没有?”
“赏金被另一个佣兵团抢了,血鲨却以为我宁可搭上母亲性命也要与他对着干,只给我一天时间筹措翻倍的赏金。我举目无亲,虽然完成了任务,在佣兵公会也只是个刚出道的菜鸟,没有任何威信,借不来赎金。”
梵落心头一沉:“你娘……”
南宫野眼睛变得血红,咬牙切齿道:“我娘被他杀了,肚子里的妹妹也被挑了出来,死得很惨。我杀出一条血路逃走,两年后杀光了抢走我赏金的佣兵团,又过了一年,将血鲨一千多人的佣兵团杀得只剩下百余人。因为他势力实在太大,又攀附了另一个规模更大的佣兵团,暂时我还没有能力与那个组织对抗,所以每次冲突,都是不了了之,没有闹到同归于尽的地步。”
“为什么?”
“我的沧流佣兵团只是天倾帝都的第一,实力有限,我不能因为一人血仇,让所有兄弟搭上性命,与血鲨和他背后的势力玉石俱焚。”
梵落点点头:“没错,不能将仇恨无限扩大化,殃及无辜。兄弟们跟着你,是为了奔好前程,要是都陪着你送了命,他们的父母岂不是要老无所依?”
南宫野对她的好感顿时又深了几分,这丫头年纪不大,经历有限,眼界和胸襟却比须眉男儿还要开阔,该狠的时候比谁都狠,该心软的地方,比任何人都软。
看她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分明不畏强权,不惧生死,却又总是顾惜无辜者的生命,不分出身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