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那男孩容貌有几分相似的十五六岁女孩,一双深棕色眼瞳,完全一副男子打扮,领口微敞,小麦色的健康肌肤,剑眉杏眼,唇瓣小巧嫣红,胸特别有料,看起来既英姿飒爽又娇俏可人。
她挽住南宫野手臂道:“老大说的对,咱们得亲自报仇,一刀一刀,将那帮杂碎千刀万剐,然后让食人蚁饱餐一顿,才解恨又不污染环境。”
梵落等人听得嘴角一抽,这妞儿心肠可真毒,枉费老天给她一副天使皮囊魔鬼身材,原来肚子里装得都是毒水呀。
南宫野拍开她的手:“臭丫头就不能面慈心软一点?别整天比爷们还毒辣,小心嫁不出去。”
“人家本来就不想嫁出去嘛。”
江离笑眯眯道:“南宫老大,不介绍一下你的成员吗?路上也好称呼。”
南宫野身边那十二三岁的瘦削清秀男孩抢着将所有人的名字和特长都述说了一遍,又道:“我叫火鸦,那个是我姐姐灵鹊。虽然我们目前还不是沧流佣兵团的正式成员,不过,南宫老大对我俩有救命之恩,我们无以为报,唯一的心愿就是总有一天成为沧流的一份子,并且是最优秀的成员,跟着老大闯出最响亮的名号,接最大的任务。”
江离一竖大拇指:“好小子,有志气!”
众人谈笑风生间,和佣兵公会的负责人签订了合作协议,都按了手印,交付生死换任务,佣兵公会则提供了最为神骏的飞马。
这种马其实是千里马和食人鸟混血而成的后代,有马的矫健忠诚,和魔鸟的嗜血会飞,骑着它们,可以日行两千里,只不过,也必须付出血的承诺,给它们最血腥的盛宴,让它们吃个过瘾。
若非为了口腹之欲,至少可以活几百年的食人鸟又怎么可能与仅仅几十年寿命的千里马混血匝交?
飞马培育成本太高,成功率极低,所以数量极其稀少,只有执行特高级任务时,佣兵公会才会提供飞马。
这次由太子和江、叶两位公子同行,南宫野又只带了精挑细选出来的七名最精英成员,加上梵落,人数一共只有十二名,不是太多,所以佣兵公会很大方的给他们每人都配备了最神骏的飞马。
风驰电掣疾行两个时辰后,他们在熹微山下的湖畔歇息,架起篝火烧烤猎获的野味。
原本灵鹊的厨艺被沧流佣兵团的兄弟们奉若神明,说她烧得一手好菜,可是没想到梵落厨艺竟然比她不知道高出多少个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