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你倒是比他们都熟练,这些年你没干别的,净练这个了。”
“我切的肉,厚薄均匀,非常整齐,卖相好,也比较薄,容易熟,我爸说我切的肉每次早早被卖掉。”
“那他们肯定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估计知道了,就都不敢吃了”笑起来。
“呵呵,我一般在后厨里切,他们看不见,我切得特快,我还把手术刀改进了一下,那切着肉就更顺手了。”
“哈哈,今天你没去后厨吧?”
“还没,晚上去。”
我和叶文廷有很多的共同爱好,比如喜欢摩托车,喜欢那风驰电掣的快感,享受独行在风中的惬意,陶醉着城市猎人的唯我独尊。当他看见我的拉风摩托车,颇感兴趣的拍拍它,一脸的玩味,前前后后的看了个仔细,问我好多问题,最后他一下跨上去,露出酷酷的笑容来,启动了车,对我说:“哥们儿,上来,我带你跑一圈去。”
我伸手打开车子的音响,摇滚歌曲低沉而有节奏的轰鸣声顿时隔绝了这个世界上的嘈杂,我嬉笑着把墨镜扣到他脸上,那天他正穿着件黑色皮夹克,效果一下就出来了,这人天生就该去混黑社会啊,又邪又酷!还带着不三不四的派头,嗯,像个十足的坏蛋,简直坏透了,酷毙了!
我一步跳上后座,和他紧紧的靠在一起,我嘶叫着:“go,go!”绝尘而去。
我们俩一路音乐大开的嚣张着驰骋,狂风一般的出了市区,跑上偏僻的路,几乎没有行人,马达加速疾行,在吹的人脸生疼的风里,听见了叶文廷忘乎所以的嚎叫声,我跟着他喊,一声高过一声,纵情畅快着,仿佛多年的压抑和不快都在那一刻跟着嘶吼而释放掉了。我仰脸看向空中,其它景物不见,满眼是湛蓝的天,满脸是明媚的阳光,我们像个迅猛的豹子奔跑在无边的草丛里,一路叫嚣着去了山巅之顶,同一轮冷月一起,成了夜里黑暗中经典的剪影。
后来,叶文廷也买了一辆摩托车,比我那辆还正点,车体很长,造型粗犷豪迈,他天天骑着摩托车在车流中穿行,他是他们医院里唯一一个骑大个儿超酷摩托车上班的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