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世华点点头,扶了扶眼镜。
他是习惯早起的,不管寒冬还是酷暑都会老早的起来在附近跑上两圈,然后回来跟张前锋一起弄好早饭,吃了之后再去工作。
他倒是没想到,跑了两圈之后回来,一楼客厅的灯竟然亮了,厨房里面传出动静来。
陆春娥已经起了,早饭都烧的差不多好了。
“温伯伯早!”
温世华点头:“这么早?”
陆春娥在厨房收尾:“早上这会儿凉快,昨天和朋友约好了,等下去打乒乓。”
温世华微微一怔,继而点点头:“挺好,年轻人就得跑跑跳跳。”
陆春娥轻笑,她也觉得是这样。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 整天下地上工,上山扯草,干惯了农活,好像还行,做什么都不带喘的,一年到头无病无痛。后来上了高中,进厂 慢慢就不干活了,人反倒是活的娇气了。
胃口没有以前大了,身体比以前差了,一点东西就累的不行。
不过,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是,她既然要学,那肯定要学会学好的。
吃了早饭,张前锋抢着去洗碗,她就没事了,喊了温婉:“嫂子,早上凉快,要出去转转吗?”
温婉应了:“行啊!”
收拾了一下,领着蛋蛋出了门。
蛋蛋一出门就撒欢,抱着的皮球被他丢地上,然后一脚踢的老远,再迈着小短腿跑着去撵。
温婉和陆春娥就慢悠悠的跟在他后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