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跟李云轻学洋文时,便注意到对方的钢笔已经脱漆,却仍旧在使用。以李云轻家中富裕情况,不用猜也知道不是买不起。

“这般说来,咱俩也算是心有灵犀了。”

“自然。”李云轻未因俩人相交时日尚短,又分别四年便心生疏远,反倒觉得以大少爷的性格,还能记得他使用过的钢笔而心生感慨:“人生得君怀一知己足矣!”

话落,客厅里的笑声戛然而止。

一道急促脚步声跑来,不着痕迹地站到秋昀另一侧:“说到礼物,大少爷,卧室床头柜上的黑色盒子是你放的吗?”

秋昀还没说话,旁边的李云轻‘哦’了一声,好奇地问道:“少帅的礼物又是什么?”

“当然是好东西。”苏晋元觑了秋昀一眼,见他没否认,便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黑色盒子,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把精致小巧的银灰色手枪陈列其中。

“袖珍型自卫手枪?”

“算你识货。”苏晋元唇角弧度往上翘:“这是x国造的1906,因娇小和其特性,还有一个称号为‘掌中雷’,虽说威力不大,却方便藏身携带,是自卫的好东西。大少爷这个礼物简直送到了我的心坎里。”

他说着,斜了李云轻一眼:“你那钢笔不过是送的凑巧。”算哪门子心有灵犀?

李云轻哑然,随即失笑。

他看着少帅一脸珍惜地把东西收起来放入口袋,低声问秋昀:“这顿饭吃的怎么样?”

“我很满意。”就是不知道余善仁和苏晋元如何了。

苏晋元也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