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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镇小学后面的巷口,一帮男男女女小屁孩,穿着脏兮兮的校服,书包袋子老长老长,正在围殴一个物件。

霍不弃花了好一会也没感受到那是个人。被打的时候,她抱住头,一动不动,任打任骂,像个千年的老鳖,把头缩起来。

“你服不服?”

“不服。”老鳖说。

一个看上去最大的,差不多八九岁的女孩子一脚踩在她背上,一把薅起她的头发,老鳖的脸骤然扬起来,“再问一遍,服不服?”

霍不弃只觉得眼前一亮。

这个女娃子,长得太扎眼了。

此时她吐出一口血痰,“不服。”

虽然长得美,可是脑子有毛病,智商忒低。霍不弃摇了摇头,拖着腿继续往前走。

霍不弃被第三家的妇女用扫帚赶出门时,决定讨厌这个镇子。然而他的讨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依旧饥肠辘辘,渴得半死。

决定武力解决吃喝问题时,看到刚才那个“不服”的弱智女孩子背着大书包往山上走。

仙女镇的山,还真特么高,翻过一重又一重,“不服”停在了一栋小小石头房子前。她用木头舀子,从半人高的大缸里舀了一瓢水,咕嘟咕嘟灌下去,还发出满足的“啊”声。

接着她放下书包,开始生火做饭。柴是松木干柴,发出噼啪的声响,锅里炖的不晓得什么肉,香气扑鼻。霍不弃发誓,他是见过世面的人,吃过各种菜系,但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好的菜香。

“不服”把折叠的圆桌打开放平,走到不远处的一畦菜地里,摘了几根黄瓜和几个西红柿,又到旁边一个鸡窝里摸出四个鸡蛋。

用竹篾子做的小框端着,朝着他藏身的地方而来。看见他,也没有什么惊讶神色,绕过他走了不远,竟有一处山泉,泉水淙淙,看着就沁人心脾。

她在这边洗黄瓜西红柿,他在那边用手掬了水喝了几口后,开始清洗伤腿。

“你的伤口已经化脓了,容易高烧生病,需要抹药包起来。”她忽然说话了,声音还挺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