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们在栏杆前站的整整齐齐,脸上挂着欣慰的傻笑,随时准备振臂欢呼。

而陈素素站在中间,手上拿着一个竹制的长挑杆,杆子的另一头,挂着盖招牌的红绸。

江呈钰行至洒春街时,视线就一直在寻找一间餐馆的众人,餐馆今日没有开门,那大家必定是在新酒楼了。

他抬首向前方的新酒楼看去,果然,二楼的小露台上站着一排人,看样子像是特地打扮过的,平日里为了干活耐脏,都穿的灰扑扑的众人,今天全部很鲜亮,李大厨甚至穿了鹅黄色的长衫,令人啧舌。

当然最鲜亮的依然是陈素素,她今天也是穿大红,却不是襦裙,而是曲裾,多了几分飒爽的帅气,但腰间一条巴掌宽的束带,又显得她腰身盈盈不足一握,亭亭玉立的,还带着几分柔媚。

看见江呈钰行至近前,陈素素手中的竹制挑杆一扬,杆上的红绸翩然飞起,招牌上三个大字——状元楼,上了金粉,在阳光底下熠熠闪耀。

一直板着面庞,沉稳严肃端坐在马匹上的状元郎,忽然绽开一抹笑容,比那招牌上的金字还要璀璨夺目,他将身体转向右侧,看向街边的状元楼,抬起右手冲着露台上人挥舞手臂打着招呼。

露台上的大汉们,又纷纷抱在了一起,欣慰抹泪,啊!小书生可真有出息。

一片鹅黄,豆绿,水蓝混在一起,煞是辣眼。

红绸被扬起后,经风一吹,翩然而下,正冲着江呈钰的方向飘过去。

江呈钰想要抬手接下,留作纪念,却又不知哪里来的一阵风,吹得这红绸向后飘去,他将手臂伸展到了极限,也仅仅是指尖触到了一瞬,绸子便飘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