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男人挣脱女友的束缚,指着乱步怒气冲冲的,“你开什么玩笑,我跟那个男人根本不认识,要不是我倒霉透顶的在那个时间段进了厕所,我早就出了这间咖啡厅。”
“怎么说,都是他的妻子嫌疑更大吧。”男人不屑道,“刚才我可都听这位警官说过了,那个男的死的时候,可是抓着婚戒,他们可是契约夫妻,说不定是想独占财产呢?”
“不对。”乱步摇头反驳他,“如果是他的妻子干的,那么为什么没有拿走受害人手中的戒指呢?”
男人卡了一下,仍然是无理的流氓模样:“我特么怎么知道,没看到也是可能的吧。”
乱步没有理会他的辩解,仍旧有理有序的开始论证:“死者的无名指上有明显的,长期佩戴戒指的痕迹,但确是一层深,一层浅,说明他曾经佩戴过两枚不同型号的戒指。”
“外圈的晒痕已经有和周边肤色融为一体的征兆,所以死者被摘下的那枚戒指是宽度较窄的。”
乱步走到那位妻子面前,轻轻挽起她的手,然后将她手上的戒指撸了下来。
毫不怜香惜玉的做法令在场的男士们看得眼睛直发愣,被乱步挽住的妻子也是一时间不知如何反应,被他得手了。
乱步毫不在意,满脑子只想证明自己的推理,他捏起这枚戒指,对着阳光看了看:“这枚戒指与死者被拿走的那枚不是一对。”
在场的人觉得他们好像是抓住了什么线索,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柯南仔细思索了一会儿,率先跟上了乱步的思路。
他从一旁冲了过来,乱步挑了挑眉将手里的戒指交给了他。
“你的意思是说,真正被拿走的戒指在凶手那里?”目暮警官紧随其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