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嫌疑人真的在这里,那么我们找到他的难度比其他地方翻了三倍不止。”陶月继续说到。
接下来的调查确实像陶月所说的,他们可以用一无所获来形容。
加工厂在威和新村的一个小巷子里,一个独立的小院子,像之前到过的伍小霜家一样都有四层,但除了层数一样,其他的没有任何共通之处。
一楼是加工厂老板自家住的地方,二楼放置那些玩偶布料还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工具,三楼是个小卖铺,四楼是宾馆。
一个小院子安排的满满当当,也十分的拥挤油腻。
加工厂的规模很小,小到什么程度呢?只有一家三口三个人,他们采取的方式也不是集中作业,而是将玩偶外包给其他人做活,每一只玩偶两块钱的佣金,所以……
“警察同志啊,我是没办法和你们说有什么可疑的人的,这几年来找我拿玩偶做活的没有上万也有八千了,他们做好了东西给我,我把钱给他们,这就结了,有些人就做过一两次就不干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告诉你谁可疑。”胖乎乎的老板好脾气的说道。
觉着眼前两名女警一看就不是知道他们是怎么干活的老板继续解释到:“而且我们这种小零工是查不了的,很多人都是领回家一大家子人做,说不定还有隔壁亲戚一起做,碰过这些玩具的人多了去了。”
古时七拿出了一张图片:“图片上的这两只玩偶呢?做的多吗?”
老板有些无奈:“警官你们看我满院子都是,你说多不多。”
古时七:“组装玩偶有几个步骤?”
“这说起来就多了。”老板说到:“有单独塞棉花的有把眼睛钉上的还有系带蝴蝶结的,这些都是活,像那个两块钱的是一整套的,就是从塞棉花开始一直到打包装袋。”
古时七:“这要做多久?”
老板想了想:“要是熟练工,二十分钟就可以做好一只。”
古时七:“二十分钟就两块钱?”
老板:“两块钱不少了!能做的一天能做个一两百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