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就着擦了擦,这才算结束。
第二天清晨,林语笙是被饿醒的,她头疼的厉害,眼睛也很酸,昨天晚上她是真的没醉,但是可能由于刚醒,脑子反应不过来,整个人晕晕乎乎的。
她下床要找鞋,却没看见鞋,隐约听到厨房有动静,她立刻精神了,快步走到厨房门口,结果正看见裴执站在厨房里。
他嘴里噙着烟,手里拿着刀皱着眉在切一个萝卜,案板上有细细的萝卜丝,不知道是他刀工太好还是有强迫症,反正打眼一看,那粗细都一样,一看就不是新手了。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但是噙着烟做饭的裴执这种极致的反差,也让林语笙一时怔住了。
裴执听见动静,转头看她,见到她的瞬间,他把嘴里的烟拿下来掐灭,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林语笙身上穿的是家居睡衣,外面一层细细的毛,可能是因为昨天太伤神了,她脸色不是很好,苍白得很,就连唇色都是很淡的粉,整个人看起来比以前张牙舞爪的时候小了几岁,难怪霍星洲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觉得她年纪小。
目光再往下,看到林语笙是光着脚的,可能是察觉到他的视线,林语笙的脚趾不安地抠了抠地。
“大冬天的,别光脚下地。”他走过来给林语笙拿鞋。
林语笙刚才急着看厨房里为什么有动静,下床的时候又没找到自己的鞋,情急之下才光着脚过来的。
站了这么一会儿,她的记忆也慢慢回笼,隐隐约约想到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有点丢人。
裴执俯身,把拖鞋放在她面前:“穿上鞋去洗脸,粥很快就好了。”
“你昨天,没回去啊?”她开口,这才发觉自己声音沙哑得厉害,喉咙也有点疼,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天晚上喝酒的缘故。
“你那个样子,我怎么走。”裴执赶她:“快去洗脸。”
厨房里还煮着粥呢,第一次给小姑娘做饭,做糊了他脸往哪儿搁。
林语笙心想,我什么样子啊,你是我什么人啊,我又没拉着你不让你走,你这么负责干什么。但是她一句话也没说,把手机开机,去洗脸刷牙。
林砚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过来的,一大清早,估计饭都没吃,林语笙接了电话:“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