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同桌拿胳膊肘捅他,语气激动:“哎,煜哥,你看!”
程煜正看到漫画最高潮,对他们所说毫无兴趣,只哦了声,后来那个转学生坐在了他的后座,他才看了一眼。
还行吧,好看,也就那样。
但这一刻,程煜分明觉得自己先前的结论被推翻了。
什么还行,简直漂亮得不行。
他愣了愣,看着人迈步要走,连忙踩着自行车跟了上去。
“闻雪时。”程煜追上她,放慢速度,迁就她的步子。
她好像没等到她要等的人。程煜猜,是在等她叔叔。她叔叔的确很帅,是程煜很想成为的那种人。
闻雪时偏头,很陌生的眼神。
程煜感到些许挫败,他们好歹已经成为前后座一个多月了,就在昨天,他还帮她说过话。但也没事,漂亮姑娘目中无人是被允许的。
他轻咳了声,重新自我介绍:“那个,我叫程煜,是你前座。你要回家吗?我送你吧?”
哦。她记起来了,就是那个看她可怜的前座。
现在呢?也是因为看她可怜吗?
闻雪时摇头,态度不算亲和:“不用了,谢谢。”
程煜没放弃,踩着自行车慢悠悠跟着她,不停地游说:“没事儿,你上来吧,不麻烦的。”
闻雪时被他问得烦了,冷漠地瞥一眼,重复:“我说我不用,我有腿,能自己走,也能搭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