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北瑭一边拿到自己嘴里一边惊呼:“你什么时候买的?”
问完后,陆北瑭顿了顿,他后知后觉过来:“沈南幸,这玩意你是不是一开始不打算给我的?”
沈南幸半坐在写字台上,他双手环胸笑看着他:“你不是不在乎过程吗?”
陆北瑭往嘴里狠狠塞了一块,咬牙切齿盯着他:“对啊,我可是个不在乎过程的人。”
说完,他又往嘴里塞了一块。
吃完狗粮后,陆北瑭打了个饱嗝,不经意地问沈南幸:“南幸,你就这么喜欢带刺的玫瑰吗?”
他和沈南幸算是一起长大,在遇见阮醉之前,他就没见过沈南幸对谁这么上心过,阮醉是第一个。
今晚阮醉给他打电话,可那时沈南幸刚洗好澡,他接到电话的第一反应不是让她等他一下或者改时间,而是快速穿好衣物,理了理还没干的湿发,有条不紊又快速地下楼了。
陆北瑭从没见过这个样子的沈南幸。
阮醉完全打乱了他。
信徒这个说法,沈南幸曾告诉过他,他父亲是他母亲的信徒。
如今,陆北瑭倒有了种沈南幸是阮醉的信徒这种错觉。
窗帘外是篮球场,沈南幸看向窗外,低头道:“喜欢啊,要是不喜欢,怎么会处处留意。”
一见钟情对沈南幸来说,其实是荒谬的,但这份荒谬存在于阮醉身上,他便觉得合情合理。
他专注于她,好比所有的光线集中到一个点的凸透镜,几秒钟之内白纸就会快速燃烧,这就是人人皆知的聚焦现象。
他聚焦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