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开化到这个地步,那一纸婚书到底算什么还得另说。姨夫这是被狗咬还是咬了狗,竟然玩重婚?!
爱情难道真让人昏头?
我忽然想到我老妈喜欢的那个叫做毛姆的作家说的话,一个人陷入爱情而不使自己沦为他人的笑柄的年轻上限是35岁。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间断地看他的书。这句话对我的爱情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方面,我很为自己的年轻感到庆幸;另一方面,我痛恨一切用爱情作为背叛婚姻借口的混蛋。
可姨夫让我的观念产生动摇。
不是爱情,那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一个半百公务员去担待这样一个令人不齿的罪名。
不论是什么,这种力量真伟大。
我摇头。
我妈喃喃道,那他能去哪里?大东倒也不像个随随便便能想不开的孩子。
我忽然想到那间鬼屋,却依然摇摇头说,那倒是的,他怀着这么强的恨意,死都不会瞑目。不过,我还真不知道他能去,会不会去了新房子?
我妈叹口气,说,去哪里都行,但我就怕他手里还有一份证据。这事不能再闹了,你姥爷身体不好,你姨妈这才恢复,俩人都经不起折腾。能尽快过去,就让它过去。你哥哥现在有点走火入魔,你要是能遇见他,千万不要煽风点火知道么?
这话我就不愿听了,我说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又不是我得去检举,你们是不是觉得一切坏事都得有我参与才能成啊?
我妈说,也不是。不过,你爸爸知道了你跟那个姓肖的男孩的事,他发怒是因为这个。
我顿时觉得眼前无数星星在飞,霎时间以为自己穿越时空,好久才艰难地试探,什么姓肖的男孩子的事情?
我妈反倒坦然自若地说哦,筒子楼的小老板嘛,我在病房见过他,是个孝顺孩子,接人待物也不轻佻。可你爸觉得你是误入歧途了,他恐怕得找你谈谈,我给你提个醒,你别跟你爸吵,他是顺毛驴,吵起来我可帮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