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湛好像明白了什么。
人人皆道剑圣秦止爱妻如命,他被彻彻底底骗了!
“城主觉得味道如何?”
江逢月探过脑袋:“我听说城主口才很是不错,不如来评点一番?”
冷静,千万冷静,说不定只是一道菜失了手。
明湛礼貌笑笑,伸出筷子,夹来一份翡翠白玉带。
啊。
他悟了。
当翡翠白玉带送入口中,自此以后再无喜悲。一辈子的爱与恨都在须臾之间一笔勾销,即便是他此生经历过最难的坎,也比不上这道菜带来的冲击与震撼。
那边的云衡还在继续道:“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六大碗!”
最纯粹的舔狗,最极致的享受。
为了那两颗留影石,他今日豁出去了!江师伯,云衡对你可是忠心耿耿啊!
明湛:……
他真的好想说上一句,“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非常难吃,如果不这么难吃,那它一定很好吃,可偏偏它就是挺难吃”。
“不知道友可曾听过金凌城中的萃香居。”
明湛微笑:“萃香居乃是金凌头等招牌,食客络绎不绝,很是有名。道友的手艺与它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家伙,这番话洋洋洒洒说出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一顿猛夸。倘若让江逢月看见他给萃香居写的点评,绝对是一通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爆炸。
伏魔录心中腹诽,忽而见明湛望向秦止,眼中隐有求救的微光。
“今日景色正好,不如赋诗一首,还请剑圣细细听来。”
它还没反应过来,便听少年急急朗声道:
“今见楼台烟雨中,
更胜风光遍九州。
把酒言欢喜相逢,
赠我佳肴与亲朋。”
奇怪。
这实在不像明湛此人的性格,而今箭在弦上,他居然尚有闲心赋诗?
伏魔录暗暗蹙眉,在心下品味一番,豁然开朗。
原来如此,它也悟了。
这首打油诗没有主题,歪歪斜斜的每句上都写着“美景佳肴”几个字。
它横竖觉得不对劲,仔细看了半晌,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将每行第二个字相连,整首诗都写着四个字是[剑圣救我]!
高,实在是高!难道这就是文化人之间的对决!
伏魔录震撼回首,把视线落在一旁的秦止身上。
不知为何,今日的剑圣似乎忧思忡忡,被什么事乱了心神,表现得心不在焉。
好在秦止还算靠谱,黑眸一抬,很快给了回复:
“寻他千百度,
吾爱如朝露。
柳绿花红日,
素装烹午食。”
若是仅看表面意思,这无疑是首献给爱侣的小诗,夸赞道侣清雅如朝露,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饭菜。
江逢月听得心花怒放,用小拳拳打他胸口。
不愧是剑圣!心思敏捷,这么快就听出了他的话中之意!想必已经想出了解决之策,靠谱!
明湛如遇救命良药,将这首打油诗细细品鉴,笑意尚未绽开,便匆匆忙忙落下去。
明湛静默不语,目光逐渐犀利。
寻吾柳素,度露日食,他爱绿装……他爱女装?!这什么东西?!
你在说啥玩意儿啊我的老兄???
圆桌不远处,秦止幽幽叹了口气。他昨夜见到自己的小徒弟陆望走在街上,本想上前打声招呼,没想到那孩子居然鬼鬼祟祟进了女式成衣铺,出来的时候,手里甚至提了个小口袋。
他从来不知陆望竟有这等喜好,看着男孩偷偷摸摸、不敢让任何人知晓的模样,心中不由生出几分疼惜。
傻孩子,不过是这种小事,大胆告诉大家便是,何苦遮遮掩掩呢。
至于明湛,一个化神期城主罢了,哪有他小徒弟的裙子重要。
来都来了,干脆吃吧。管它那么多,不死就没事儿。
一片沉默之中,云衡竖起大拇指,适时插话:“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七大碗!”
陷入沉思的剑圣目露忧伤,半晌,下定决心握紧拳头。
明湛心下一动,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凝神继续去听。
“赠我美馔餐,
河蚌在玉盘。
因她纤纤手,
苗麦亦珍馐。”
――我。帮。他。买。
他决定了,身为陆望的师尊,他愿意接受弟子的小怪癖,今晚就当面告诉他:
没关系,爱好女式衣裙不是你的错,为师替你去买。我们大胆地穿,放肆地穿,穿出水平穿出风格,穿出苍梧仙宗剑修的风采!
明湛:“呵呵。”
你发癫,别人问地你答天。
明湛笑得儒雅随和,任凭微风拂过额前碎发,翩翩如玉:“心有所感,再来一首。”
“草长莺飞天,
霓光映亭边。
凉风携远山,
得此满堂欢。”
――草!你!娘!的!
养尊处优的神兽朱雀头一回受到此等摧残,低头看一眼满桌饭菜,恍惚之间,耳边不知多少次响起熟悉的声音。
云衡笑得天真无邪,一摇一摆,如果忽略泛红的眼眶与沧桑的眼珠,俨然一个快乐的三岁半小孩:“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八大碗!”
――孩子,服毒自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答应他,不要在此地鼓动气氛,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