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苦之后,李经理再来一颗甜枣,非常大方地承诺了自己的补偿。
王导一听,人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于情于理,自己也不好再说什么了,何况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总是要给面子的,没了盛明夏虽然可惜,但也没到损失这地步,现在又捞了个人情,结局也差强人意。
权衡利弊之后,他心里那杆秤已经偏了。
“既然老李你都这么说了,我们朋友几年,我也不能不卖你这个面子。”
见王导痛快地答应了,李经理感谢了几句,挂了电话,又给另一个导演打了电话,用了一样的套路,直到两边导演都答应了他的请求。
“这个盛明夏还挺有本事,两个导演都打电话质问,排面还真不小。”
李经理说了一句,又轻嗤了一声。
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盛明夏别再想继续打歌了,等她吃到了这一波苦头,就该知道老实点听他和公司的话,才是最正确的选择,而不是自不量力,继续一意孤行。
他身上可是有任务的,不管怎么样,一定要盛明夏在这个圈子里生不如死,绞尽脑汁要她倒霉。
渐渐的,公司有很多知情人心知肚明,盛明夏有可能是因为音乐版权的事情,得罪了那个李经理。
按道理说,音乐版权一般归属于词曲编曲等创作人,就算是演唱者也不能随便更改歌曲或上台表演。
可现在的问题是,盛明夏全部包揽了词曲创作等所有工作,演唱也是本人,那么版权应该很清晰地归属于盛明夏本人,还有个录音版权,和何虎相关,反正愣是和公司没半毛钱关系,公司顶多只能按照当初签约的合同,进行部分利润抽成,音乐版权肯定还是归盛明夏本人的。
李经理想要人家转让专辑里所有歌曲的版权,那人家能让吗?现在的版权不一般,就算翻唱版权也很贵,直接归版权所有者拥有。
不说里面牵扯到巨大的利益关系,当初给人零宣发,现在又舔着脸开始算计,真当别人是傻子。
不过让他们有些意外的是,盛明夏竟然这么直接回绝了李经理,导致他恼羞成怒了。
刚还是你夏姐刚!
就是不知道这一次,该怎么收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