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苏为了安全起见,指了指自己头上的头箍,诚恳地道:“你看看,我喜欢布洛芬的。”
阮苏头上的头箍不知道是不是快没电了,刚刚一直没怎么亮,这会儿几个人凑过头来,手电筒一照,然后所有人表情都凝重起来。
“姐妹,这就没意思了吧?”
“啊?”
面前的女生把她的头箍拿下来,上面明晃晃写着:陈在野是我老公。
字很小,被做成了led灯牌,在她头上滚动播放。
阮苏:“……”
阮苏:“卖家坑我,我买错了。”
“行了。”那个女生又把灯牌重新戴她头上,“喜欢陈在野就陈在野呗,虽然挺见不得人的,但我们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不用这么害怕。”
阮苏:“哦。”
女生又说:“刚刚我们说的话你没录音吧?”
“没有。”阮苏连忙摇头。
女生又瞥她一眼:“妹妹长得挺好看,怎么年纪轻轻就瞎了。”
阮苏:“……”
她们正说话间,两组乐队就分别出来了,先表演节目的是布洛芬。
阮苏之前看过布洛芬的表演,确实很不错,就是非常传统的摇滚乐队的路数。
只是,他们的歌里所传达的思想,其实还是十几二十年前的年轻人关于人生的迷茫与呐喊,与当今的年轻人之间稍微有一点隔阂。
这一点是他们的缺点,但同时也是他们的优点,因为很多喜欢摇滚乐的年轻人,本身也很向往那个年代的一些人文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