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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字有的规规矩矩,有的老气横秋,均不似殷承景的这个福字,尽是遮掩不住的潇洒风韵。

“试试?”

殷承景抬起象牙狼毫,半递到她面前。

“那,那小人就试试?”

阮昔放下研到一半的墨,虽有些紧张,却还是接了过来。

包公公瞳孔地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见他发愣,过来人周福海伸手推了推他:“唉,别看了,那位和咱不一样!”

包公公深以为然,彻底打消了上去指导的心思,默默退下。

冰凉的象牙笔杆尚存留殷承景掌心的温度,原本有些没底的阮昔握着它,忽然觉得多了丝可依靠的力量,遂拿过张素红纸,提笔写了起来。

福字不算难写,可书法需经年累月的苦练方能有所成就,纵使阮昔写得再用心,笔触的青涩感也一目了然。

阮昔在自己房里还真试过写几次,写快了潦草,慢点又发抖,如今倒是用横折竖勾勉强凑成了个“福”字,可左看右看都别扭得很。

像极了刚上私塾的小娃娃写成的。

恰好殷承景的“福”字就摆在旁边,两厢一对比,愈发显得她浪费了墨也浪费了纸。

阮昔皱着小脸,有点不好意思再写下去。

听得头顶传来轻笑,脸颊更是染上了些略尴尬的绯红。

“呃,陛下见笑了,小人还是去忙别的事……”

话还未说完,温热的手掌便敷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