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璋和梁笙走在田间,他望着一望无际的田野,悠长叹了一声,“在这个世界上,能真正做成自己想要的事情的人不多。”

“这些年,蔬菜一直没有进一步的发展,我一直在自我怀疑。难道,人活着是为了越来越普通?一定要接受自然规律吗?”

“可我又不信这个理。”

“总期望,再过几年,就一定会有希望。”

袁丽丽不知道系主任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叹息,她的眼睛闪着光亮,“可是也有人并没有因为看不见希望就不做了,一开始的时候,我们不是都凭着一腔热血吗?”

刘璋注意到走在一旁张扬明媚的袁丽丽,“少年热血不灭,未来可期。”

梁笙微微勾起嘴角,从前的先辈,没有见过未来,一直走在泥泞里摸索。这大概就是,真正的热血。

英雄的那几十年,烈阳下,汗水滴滴落入田埂。如今她深有体会,又远不可及。

“或许我们都在放弃和坚持反复摇摆,最后,惟愿我们都站在坚持这一头。”

梁笙已经有一星期没有回过宿舍,这两年来,她一直记得自己离开的时候和路林修承诺过的时间。好在,她能在两年内将自己的学分修够,当年和刘璋建设的日光温室也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

从实验室出来,烈日灼灼,顶在头顶,她拿着课本轻轻扇着,闷热的气候,热的她的鼻头浸出汗珠,她踩着发烫的石子路,一路回到宿舍。

她一推门进去,鼻子里窜进一股浓烈的酒味,还混杂着一股若隐若现的酸臭味。

梁笙捏了捏鼻子,把门窗打开,朝着摊在床上,手里还摇着半瓶酒的袁丽丽喊了声,“小祖宗,我没回来这一个星期,你造什么孽了?”

听到梁笙的声音,她从床上爬起来,头乱糟糟的,像是一个鸡窝头。幽怨的,带着哭腔的声音传到梁笙的耳朵里,“梁笙姐,我研究了整整两年,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在观察和记录它的生长,可现在,我发现别人比我早十天发表了同一个课题的论文。”

她再次强调:“就十天!”

梁笙盯了眼宿舍里的烂摊子,酒瓶在地上乱扔着,还有碎了的玻璃渣子。转而,她的目光落在喝的醉醺醺的袁丽丽身上,她的脸都要比往日肿很多,就像是胖了十斤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