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这是?”呈书从楼上走来,看到的就是门口站着的郁郁寡欢三人。
“哎,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没什么人来吃饭, 厨房里的香肠烤肉剩下不少, 太浪费了。”呈父半个身体站在门外,狠狠吸了一口烟, 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来?”呈书有些吃惊。
自家的餐厅只开了几个星期,按理不会那么快就没了人气, 而且怎么可能昨天客人络绎不绝,今天就门庭冷清呢?
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餐厅里零星仅有的几个客人都是附近的住客, 一些上了些年纪又好口食的广东老汉, 几乎每天都要到乐彼这处来边吃饭喝酒边聊天。
呈书走上前和老汉们搭话, 因为她是老板的女儿,又长得漂亮有学识, 老汉们对她的态度特别不错。
“我今天拉我儿子过来吃饭,他死活都不过来, 说是要听水登月的话不食肉糜…我真的搞不懂现在的小子了,水登月又是个谁,能有他老子重要吗?”
没聊几句,老汉就絮絮叨叨将自己的儿子卖掉了。
“他最近成天就买那些什么杂志、报纸回来, 还不给家人翻, 说是要珍藏…不过你们今天菜品料给的很足呀!平时一盘只有十二根肉肠, 今天足足有十六根。”
呈书笑眯眯地回复:“你可是我们的老客户,待遇自然要好点。”
“还是未来老板上道!”
老汉们笑得乐呵呵的,像是被这话给讨好到了,当下又点了一份烤肉打算带回家,还忍不住调侃:“呈书可真的是好女儿,三言两语就把老板的燃眉之急处理了。”
的确,呈父清理掉厨房库存,心情也好了些,回嘴应道:“我的女儿那肯定是最好的!”
餐厅聊天其乐融融,呈书却是笑不出来的,她独自出门,走在小巷子里的,心里不断琢磨着水登月这个名字。
按着原书剧情,这个笔名就是黄澄澄的马甲。回国后黄澄澄便在季名望家的杂志社写小说,因为剧情新颖,写法独特,不自不觉招揽了一大批忠实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