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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云脸上还洋溢着兴奋的潮红,双眼亮晶晶地望着眼前的肖庆国。

“我忽然悟明白了一些道理。肖庆国,你说得对,路是要靠自己闯的,没有条件也要努力创造创造条件,面对困境更要主动出击。我想知道,我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对了,我今天不去新宅,你自己先走吧!”

说完,她挣脱肖庆国的手,往家的方向匆匆地折返了回去。

留下一头雾水的肖庆国,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呆呆出神。

她到底要干嘛?

谭云返回家中,拿了一半笔记和一支笔,然后到了镇上的租车行 ,花了五毛钱租了一辆二十六寸的自行车,可以使用一整天。

她让车行老板给车子打足了气,然后才架着它踏上理想的征途。

这二十六寸自行车虽然比她父亲的二十八寸的要小些,但是对女孩子来说,它还是个大家伙。

一开始,谭云心里还有点发怵,不敢上去,好在肌肉的记忆还在,车头把持稳后,就骑得顺溜了。

还在,这自行车轮子够大,跑起来还是贼快贼快的。

在上路之前,谭云心中其实都已经盘算好了。

不管肖庆国倒腾的紧俏商品是不是手表,也不管他之后是否愿意把货源告诉她,她都决定豁出去,亲自去市场调查手表的销售行情。

根据她上辈子的记忆,在这个时期,手表就是个非常紧俏的奢侈品之一,利润空间非常大。

但大到什么程度,还得一番调查之后才能知道,于是,她打算来个顺藤摸瓜,先从有卖手表的国营商店和商场入手,反溯进货的源头厂商。

烈日之下,谭云穿着一件长袖的薄单衣,疯一般地蹬着自行车,往最近的集市赶去。

那时候,路面的车不多,她骑起来没什么顾忌,再加上心里那股憋了许久的兴奋劲,浑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嗖嗖嗖,她的车速都能赶上一辆小电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