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说完早已准备好的台词,罗思雨的心理防线就已经被击溃了:她腾的一下站起来,随后又噗通一声跪下去,忽然就开始痛哭流涕,对坐在自己面前的周乐琪和侯梓皓不停地弯腰鞠躬,眼泪把本来就乱七八糟的妆容弄得更花了。
他们只听到她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是有意的……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这就是一个略微有点历史的故事了,可以追溯到7年前罗思雨跟丁鹏好上的那个时候。
当时她艺考刚刚失败,周磊和高翔也正在闹离婚,生活一塌糊涂没人管,当然只能天天跟着自己的备胎丁鹏混。混着混着又没钱了,每天都祈祷哪个犄角旮旯能突然蹦出个三五百块钱,让她去喝顿痛快的酒,然后再买一对漂亮的新耳钉。
正巧这时候机会找上门来了:她在丁鹏他们家门外遇到了一个名叫钟恒的男人。
他一开始是来找丁鹏他妈的,一直在门外敲门,说要请她帮忙“做一件小事”,还声称“只要做好就能得到丰厚的报酬”,丁鹏他妈不干,可她很感兴趣啊,就去找那个男人问了一声,需要人做什么事,以及,能得到多少报酬。
那个男人告诉她,不麻烦的,只要送一份文件,事成之后可以得到十万的佣金。
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儿饼,罗思雨真不明白丁鹏他妈是不是傻了,怎么会白白放着这种机会不要?她立刻就告诉钟恒,这事儿她愿意干,她特别愿意干。
钟恒却说她干不了,她问为什么,对方回答:因为你不能自由出入一个人的家。
直到后来罗思雨才知道,钟恒想让她进的是皓庭董事长苏芮妮的家,也就是丁鹏他妈给人当保姆的那家,她有那家的钥匙,而且熟知主人不在家的时间。
罗思雨的确不具备丁鹏他妈妈那样得天独厚的条件,可是这不妨碍她去偷啊;她的确不知道那家人平时不在家的时间,可是她可以让丁鹏去套话呀。
十万块钱……对于一个高三的学生来说可是实实在在的一笔巨款,为了得到它,她当然不吝啬于付出这些“努力”。
很快她就成功了——丁鹏帮了她的忙,替她偷了他妈的钥匙,还套出了那家人平时不在家的时间,又在某天他妈该去收拾卫生的时间装病,让罗思雨有机会走进那个房子。
那是多么豪华的一幢公寓啊,尽管她已经跟着周磊见识过蝴蝶湾了,可那也跟皓庭国际的顶层大复式没法比,这房子居然还有专门给保姆走的电梯,那排场、那气派,简直要晃花人的眼。
而她的工作非常简单,就是把一份薄薄的文件偷偷放进苏芮妮的书房,让它夹杂在一大堆纸质材料中不被人发现。罗思雨也很好奇什么文件值十万块钱,因此偷偷打开看了一看,发现那是一张签了字盖了章的合同,甲方是“皓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是“荣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内容就是甲方雇佣乙方完成丰远地区部分房屋的拆除工作。
这不就是很普通的合同文件吗?为什么要花十万块偷偷雇人塞进皓庭董事长的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