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是因为时局还没彻底改变,又想着先顾着小雨,所以她没发展事业。
等到三年后,情势彻底改变,青璃开始动手了。
做的还是最擅长的食品行业。
八十年代,百废待兴,此时正是商业飞速发展的时候,青璃顺势入场,第一年就赚了不少。
她离开小村子,离开镇上,来到市中心,打造一个让人一想吃东西,就能想到的美食城。
宋晋一开始就和青璃说好了,家里他主内,青璃主外。
因此青璃在忙碌时,他负责照顾好家里。
两人有商有量,坦诚相待,小雨乖巧听话,一切欣欣向荣,没几年,青璃又收到宋冬芸寄来的合同,她创造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作为给了她初始资金的杜青璃,她给了杜青璃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青璃也没客气,签订合约,将合同再寄回去,合作就此达成。
十二年后
项莲追着一个少年冲向一个巷子,然而她速度不及对方,一个眨眼,巷子拐角多,那人就不见了。
她气急败坏的跺脚,就站在巷子里,一点不顾及形象的学着村子里骂街的妇人吼道:“项义!你给老娘出来!”
回答她的却是空荡荡的回声。
项莲不甘心的继续骂:“你有本事偷我的钱有本事出来当面对峙啊!就会冤枉人,害你哥被爸打,等你回来,老娘打死你!”
隔着两条巷子,被骂的少年项义,也就是项利锋的三儿子正满不在乎的靠在墙角,反而他身边一个少年很心虚:“喂,你真偷拿你姐的钱了?”
“放心,我爸还以为是我哥拿的,他不知道!”项义摆摆手,淡定道。
少年挠挠头,总觉得这样不好,可见他的模样,便闭嘴了,但心中却摇摇头,还是算了,他们年纪不大,拿钱怎么都得跟父母说一声,更别说这是姐姐的钱。
项莲骂骂咧咧半天,对方厚着脸皮就是不动摇,最后她也没办法,只能气呼呼的转身离开。
十二年过去了,他们家从原先的村子里,搬到了镇上。
不过家里还是他们四个人。
项利锋、项莲,以及二宝项恒和三宝项义,也就是刚刚的小兔崽子。
项莲会这么生气,主要是因为昨天她的钱不见了,在家里大闹一场,项义突然说看见项恒吃冰棍了。
项恒一向是有钱立马花光了,这周还没到周一,项利锋还没给他们钱,他哪来的钱吃冰棍?
项莲下意识以为是他偷了自己的钱,跑去跟项利锋告状。
项利锋二话不说将项恒打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