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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人就是这样,明明自私自利到了极点,在外面却一定要装模作样一番。

宋锦看着程建军,他依然是帅气的,她能看到过往的小姑娘们都在偷偷的瞄他,就像是以前的她。不过现在她却已经清醒过来了,脸帅固然好,但这张脸若长在人渣的身上,却不一定好。

她看也不再看他一眼,抬腿就走。

宋锦和同事换了一天班,本来下午是要回一趟娘家交代一下的,不过现在她却有更重要更紧急的事情做。她搭上了一辆去市里的公交车。

县城到市里需要坐大约一小时左右的公交车,车次不多,依然是人挤人。柳市只是个小城市,市区面积也不算大,从这头走到那头估计也就是一个小时的脚程。但对于此时的宋锦来说,却足以令她留下繁华的印象。她这几年陆陆续续的来过很多次市区,除了经常带程泠逛的公园和少年宫,最常去的就是城南的“小香港”一带。

“小香港”原本叫做陆安街,但自从前年开始,一群温州人陆陆续续在这里开了很多家个体小商店,什么理发店布料店南货店之后,这里一下子就变得繁华了起来,成为了柳市年轻人们最爱逛的地方。据说他们卖的东西大多是从香港和广州来的,所以这里也就被大家叫成了小香港。

但实际,它也就只是两条斜十字交叉的窄街。

宋锦熟门熟路的走过陆安街,再拐进旁边的小巷子,最后在一栋二层小楼外面停下,敲了敲门。一个烫着头发的中年妇女开了门。

“陆姐,是我。”宋锦笑起来:“我想过来问一下,您之前说的那件事还算不算数?”

作者有话要说:

我查了资料,八十年代有那种黑白的离婚协议书,但也有说是绿色的离婚证。好像还有很多人根本只是住在一起都没领结婚证。我就暂且当85年的柳市是绿色的离婚证吧。

我们市,八十年代真的有个小香港,很多温州人来做生意,我妈说的,哈哈。佩服温州人做生意的头脑和闯劲。之前我有看过好像是余秋雨的书,说无论在哪个偏僻的国家,都能找得到一家中餐馆,而那必定是温州人开的。之前我在米兰,遇到的中餐厅也是温州老板,还送了一条鱼给我们,非常nice。

第12章

宋锦虽然人没回桂花潭村,但却托人带了一封信回去。她知道娘家人都在惦记着她离婚的进度,如果不顺利的话他们早已时刻准备着来县城给她撑腰。

信里简单的写了一下她已经离婚成功,并且分得一千块现金和程泠抚养权,详细的等她回来再说。宋永丰和宋一成看到信后总算是放下了心,宋一成心中依然气愤,心里暗暗想着等着什么时候一定要去县城找到姓程的打一顿给宋锦出气。吴枝花看到事情顺利也好受了很多,但依然不免在暗地里哭了一场,夜里辗转反侧想着女儿太命苦了,以后可怎么办之类。但所有的人在程泠面前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生怕被她看出什么端倪。

程泠:……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