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她们三个都带男友,她一个人去怪怪的。更重要的是,她得去搞定那只大兔妖。
原剧情中, 乔骆这次暑假和朋友一起弄了个乐队, 他是主唱和作曲,同专业的舍友是吉他手, 舍友又拉了位鼓手朋友。
还缺一位贝斯手,那位朋友刚巧认识个很厉害的女贝斯手, 介绍给他们。
那位女贝斯手是个很摇滚范儿的女人,在乐队呆了一个来月, 她看上了清新干净又阳光的乔骆。
只是知道乔骆喜欢原主在外表现出的温和清冷形象那款, 她便一直藏在心里。之后乐队演出了一年, 时间久了,天天待在一起。在女贝斯手的引导示好下, 乔骆也对她产生了感情。
那位女贝斯手正是女主,名叫万璇。
楚厘是小语种专业, 对音乐半点没研究,进乐队接近乔骆完全没可能。
所以她决定,搬到乔骆那幢公寓楼住。
她向来行动力很快,立刻给自家闺蜜打电话。
“音音, 在干嘛呢?陪我去看房子吧。”
“在家躺着啊, 你要买房子了?买去哪儿啊?马上, 姐姐我这就来!”
话音刚落下五分钟,楚厘便瞧见天空中一只黑鹰飞来,随即飞到没人的地方,一分钟后,一身黑裙的长发女人走出来。
劳音大大咧咧勾住她的肩膀,“厘厘,突然搬家,搬去哪儿啊?”
楚厘发动自己低调的小白车,开车带她往小区走,边跟她解释:“就那天跟你说,我答应试用三天的那个男朋友,不是分了嘛。”
“我打算买套房子,住在他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