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雨噼啪砸下来,世间万物陷入沉寂,只余雨水怒吼冲刷一切的声音。
这种天气下,人的声音如蚊蝇,细微,嗡嗡,没得叫人心烦。
“那就滚去北狄。”
秦夜天的话从不憋在心里。
窗外终于安静了。
秦夜天抬手揉了下眉心。
他的人向来勤快,元嘉泼的火腿汤的痕迹早已被人收拾,屋内一切皆按照他的喜好布置,要花里胡哨,要沉稳大气,还要有五彩斑斓的黑,桩桩件件,极度迎合他的审美。
这些都是能让他身心愉悦的东西。
今日大概是下雨的缘故,他突然又不喜欢了,他觉得花里胡哨太肤浅,他觉得沉稳大气不够亮眼,他觉得五彩斑斓的黑简直就是颜色倾倒,一无是处到令人作呕。
唯一让他觉得稍稍顺眼些的,是秦四没敢拿走的一只碗。
一只平平无奇的白瓷碗。
上面描绘着莲花纹,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节像是在嘲讽他手黑心更黑。
可尽管如此,他依旧觉得这是整个屋子里唯一能让他感觉到舒服的东西。
于是他俯身捡起碗,凑在面前观摩着,指腹细细描绘着上面的莲花纹,
莲花纹的纹路很简单,浅浅的一层金边提亮,绿绿的荷叶作陪,怎么瞧怎么像是在对他阴阳怪气。
像极了断情绝爱的元嘉公主一脸平静骂他王八蛋。
秦夜天:“”
白瓷碗应声而碎。
边缘锋利的瓷片割破他的手指,殷红的鲜血自他掌心漫出,一滴一滴将鸦青色的麒麟服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