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雪有时在问自已,这样的写作还叫小说吗?审视过几次书稿之后她断定,这还叫小说!因为作为文学作品,根本就没有定义和格式!人们热爱小说的抒写,人们热爱小说的阅读,不都是来源于这种毫无拘束的表达方式吗?
这部小说写得时间很长,从手写到瑞雪有了电脑,而且手写的习惯到电脑打字还需要一个过程,于是,写作整整用了两年的时间,是她写小说用得时间最长的一部。
在这部名为《爱情逸事》的小说里,读者们最关心的故事结尾作者自已最明白,这一是瑞雪究竟去没有去探望她的亲生父亲?这二是刘佳宁的那个情人“一棵树”与她的关系怎么样了?
我想,作为该书的作者,如果不向读者交待清楚这两个疑问,那写这本书的目的也就不存在了。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二零零零年的一个季节里有了结果,那一天,正是一年的立冬。
二零零零年的立冬那一天是阳历的十一月七日,阴历的十月十二日。
说实在的,那一天并不冷,街上走着的人们都穿着秋天的衣服,顶多怕冷者也就披一件风衣而已。
说顶多披一件风衣的其中有一个我们认识的人,不用说明也许大家就会猜测到了他是谁?对,他是“一棵树”!
“一棵树”披一件奶油色的风衣的目的以前是为了摆酷,而现在他是真的有点儿感到前所未有的怕寒了。
立冬的前一天,他给佳宁打电话说明天是我的生日,我想我们应该在一起度过这最难忘的时光。
佳宁听了之后故意大惊小怪地说哎呀是你的生日呀你看我都忘了!她在电话里连连说了几个对不起之后说我现在正在准备一档子送中央台的节目,你要是不怪罪的话,你指定一个地点我将电话打过去,告诉人家老板说记在我的帐上,到时候你请谁那就看你的兴趣了我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