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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地方?”

“我家。”

半个小时后,云歌才明白沈思玺为何对那家早点店情有独钟,因为他十年前住的地方与早点店仅有一街之隔。

十年前的沈思玺生活并不富裕。

那时候他与母亲相依为命十八年,也只能勉强买下一个两室一厅五十几平方的民住房。

十八岁以后,沈思玺便鲜少回到这里,陈伊慈偶尔会回来一趟,屋子里许久没人居住,家具茶几布满了灰尘。

用抹布擦干净木沙发,坐下后,云歌环视了眼屋子环境,忆起旧事,撅了撅嘴:“你以前那么穷,竟然还拒绝我。”

她抱着胸,微抬下颌,睥睨的小眼神透露出她的不满小情绪。

沈思玺眯了眯眼,冷不防的,抱起她落在自己大腿上。

云歌深吸了口气,娇嗔了声:“干嘛!”

男人充满荷尔蒙的气息将她紧紧包裹住,他暧昧的口气从口腔喷出:“这不后悔了十年,一辈子当舔狗也讨不到你一个笑脸?”

哪有这么夸张,卖惨第一人。

云歌傲娇的抬了抬眼:“沈思玺,当初拒绝我真的后悔过?”

“嗯。”

“那当初在地下车库遇见我,怎么没见你主动追我?”

面对女人的质疑,沈思玺顿了一下:“想来着,只不过,你快了一步。”

随即收到一记犀利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