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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是云市人。”

云歌一听眼睛一亮。

云市是一个不太富裕的十八线小城市,云歌没想到像沈思玺这种大佬的母亲竟然是从小地方出来的。

“好巧啊!”她放下罐头,起身走到沈思玺旁边坐下,她托着腮,明目张胆套近乎:“所以,我们算是半个老乡咯?”

她靠得很近,女人身上带有浓郁的香水味,仰着明眸皓齿,唇红齿白的漂亮脸蛋,就连刻意发嗲的嗓音也无不写满危险和引诱人的信息。

沈思玺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杯温水,一饮而尽,适才觉得喉咙没有那么干燥了,他淡淡看她一眼,再次下逐客令:“你还不走?”

云歌委屈的撅起红唇:“人家辛辛苦苦做饭给你吃,你怎么舍得赶我走!”

说话时,手不安分的抓着他的胳膊晃,像在声讨负心汉似的。

沈思玺略感头疼,感觉到她越贴越近,就差坐到他腿上了,他往旁边挪了挪。

又倒了杯水,家里明明开着空调,不知为何就是觉得热。

云歌看着沈思玺仰头喝水的动作,高高抬起流畅的下颌线下,液体自口腔缓缓滚进喉咙里,性感的喉结上下滚动着,看一个人顺眼,似乎觉得他的一根毛都是帅气的。

“沈思玺。”云歌感慨:“你长得跟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很像,真的很像。”

沈思玺指腹来来回回摩擦着杯壁,漆黑的眸子深邃。

“我是他的初恋。”

原本无动于衷的沈思玺,在听到她这句话后,压了压眼睑,看着她的眼神中带有一丝质疑。

看他不信,云歌声大压人:“真的,高中的时候,他追过我,给我写了很多情书,我没回过他一封,后来快毕业了,他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他,我拒绝了,因为他除了脸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