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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提前一个小时,是因为她总结了上次见面的经验,沈思玺会拒绝她,大概率是因为她当时刚洗完澡头发没吹干穿着睡衣踩着拖鞋像个水鬼似的,当时的形象给她拖了很多的后腿。

所以再一次出现在沈思玺面前,她要精心打扮一番,沈思玺只要不是瞎就会被她的美貌给迷住的。

刚好一个彩妆品牌给她寄来了试用样品,云歌试用了眼线笔和睫毛膏。

跑步必会出很多汗,看看防水效果如何。

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是去跑步,脸上的妆容化得无比精致,精心挑选了两个大圆耳环戴上,再配上超短裙运动服,高挑匀称的身材被完美的修饰出来。

一切准备就绪后,云歌对着全身镜左看右看,险些没被自己美晕了。

一下楼,便看到不远的前方有道熟悉的身影像是沈思玺,不能说是像,拥有如此高冷俊美的背影除了沈思玺还能有谁。

沈思玺跑得距离她有二三十米远,云歌奋起追上。

七月的天,空气里透着浓浓的躁意,没跑几步,云歌便感觉汗水如瀑布般自额头浇了下来,不一会,细密的睫毛上沾着咸咸的汗珠,滴进眼里火辣辣的。

她抬起手腕处的汗巾擦掉汗水,因为跑得特别急,快追上沈思玺时已经气喘吁吁的了。

她跑到沈思玺旁边,眨动着妖媚的眉眼打招呼:“沈总,好巧啊。”

沈思玺正认真跑着步,他今日穿了件黑蓝色的无袖短裤运动服,两条手臂和大腿的肌肉线条流畅健实,细密的汗珠划过白净的皮肤,比起前两次西装革履的精英模样,这次他整个人看起来清俊阳光许多。

他本不想理会突然冒出来的人,就随意扫了她一眼,目光却在触及她脸上的妆容后呆住了,他眯了眯眼,性感的嘴角似有若无的扯了下。

这是沈思玺第一次盯着自己看了许久,云歌心中暗喜,得意的甩了下高高的马尾,果然和她想的一样,没有男人可以逃得了她的魅力。

“忘了向沈总自我介绍了,我叫云歌。”怕他没听明白,她又详细补充了句:“嗯,你没有听错,就是那个火到大江南北,内娱颜值天花板的云歌!”

在任何场合,只要提起云歌这个名字,无不是尖叫和崇拜。

再不济,也是一副了解和听说过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