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那年,十七岁的林知白被迫代替堂哥下乡,从小体弱,又长途跋涉的他,刚到稻花村的头一天就病倒,发了高烧,当时村里唯一的一个医生去走亲戚不在,去镇上又要几个小时,林知白的病情耽误不得,说不定还没到镇上,林知白就烧成傻子了。

就在这时,孟向北出现,给了几片退烧药,救了林知白一命。

林知白在烧得迷迷糊糊间,就把孟向北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

之后,大队长为知青们分配居住的地,林知白恰巧就分配到了孟向北那里。

早就知道孟向北是个品行不好的二流子的村民们规劝林知白换一户人家住,可林知白拒绝了。

他想着,能在那种情况下,将那么珍贵的退烧药给他这个陌生人吃,肯定不是别人说的坏人。

而事实上,那退烧药是孟向北去镇上某户人家偷鸡摸狗时顺回来了,那时候的西方药还是稀罕物,值钱得很,他本打算卖出去,可又怕被抓,于是在打听到有一个知青发烧,大队长愿意用十斤粮食换退烧药后,立刻给了出去。

于是,林知白在孟向北这住了下来,他短暂一生中的噩梦也由此开始。

那时候的孟向北二十三岁,爷奶,父母都死了,幸好还留下不少的票子和钱,就是那房子太破了。

孟向北长得好,身材高大,足有一米八六,因着好吃懒做,不干活,皮肤比小姑娘还白,模样也俊俏,薄薄的嘴唇,高挺的鼻子,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深邃又漂亮,他又惯会用斯文的性子伪装自己,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柔,让人觉得很舒服。

只是,孟向北的内心却与他的外表天差地别。

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按理说,孟向北长得好,家里又有“遗产”,应该能娶一门好媳妇,可他愣是这么多年都没有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