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时间就练练字。”陆修远顿了顿,说:“你写字太难看了。”
歪歪扭扭的,像狗爬。
陆修远第一次见有人写字那么难看。
“还不是我男朋友呢,你就开始管我了。”简乔偏头看他,笑得狡黠,“不过我允许你管我。”
陆修远把目光转向窗外。
“我练字有什么好处吗?”
陆修远一本正经的说:“你把字练好了就是对你自己最大的好处。”
简乔忍不住翻白眼,年纪轻轻的小伙子说话总有股正儿八经的老干部的感觉,这要放在以前她肯定是嗤之以鼻的。
但谁让她现在自带女朋友滤镜呢,觉得陆修远一本正经的样子也可爱死了。
她不禁在想,把陆修远这副正经的外衣扒下来,会是什么样子的。
简乔有些出神,眯起了眯眼睛,舔了舔嘴唇。
练字又不是什么难事,简乔叫夏云帆带了本字帖给她。
简乔写字的水平还停留在小学三年级,他们又不是不知道。现在突然说要练字,原因不言而喻。
又是练字又是学习的,上课还听课了,夏云帆已经快不认识她了。
而且她现在上语文课特别积极,任建山要抽查背诵课文,她举手自告奋勇,说她会背。
全班同学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任建山也心想,呵,这是转性了啊。
“好,那就简乔同学先来背背吧。”
简乔站起来一口气背完了杜甫的《登高》,邀功一般地看着陆修远。陆修远只跟她对视一眼,没什么反应。
只是那一眼,在任建山眼里就成了眉来眼去。简乔那么高调追求陆修远,别说是同学们,他们这些做老师的也是知道一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