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乔无所谓地说:“我不会写。”
“是你懒得写。”
简乔撇了撇嘴:“好吧,懒得写是真的,不会写也是真的。拿你的作文给我拜读一下。”
陆修远拿过桌上的一个文件夹,他全部的试卷有条有理地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且没有一丝半点的折痕,不像她的,皱得不成样了。
简乔虽然已经见惯不怪他做什么都是一丝不苟的样子,但眼下看他那么干净平整的试卷,再看看自己那皱巴巴试卷,忽然有点想把他的试卷也揉成一团。
陆修远把语文卷子给她,简乔真的拿着看起来。作文每次都是记叙文和议论文二选一,他写的是后者,以信仰为话题的议论文。
简乔记得上节课任建山还夸他作文写得很好来着,可以当作完美的范文,给了满分。
他的字很好看,笔力劲挺,一气呵成。简乔对文采好不好没什么概念,她又不懂这些,但是她觉得看上去写得挺精练挺有深度的,好像每一个字都发挥起了它独有的作用,全篇没有一句废话。那叫什么,字字珠玑?
“深信不疑有时比谎言更危险……”简乔看到这句话,觉得好像挺不错的,就把它读出来,虽然她不是很理解这句话,但装逼就是这样啊,让人看上去感觉很好,挺有深意,但你又说不出来它其中蕴含的哲理。
“你这句话写的挺好,什么意思啊?”简乔侧头问他。
陆修远翻了一页书,说:“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尼采。”
“……妮彩???”简乔讶异地道,心想这是个女人的名字啊,我靠,第一次从陆修远嘴里听到女的名字,她立马就不高兴了,说:“我擦,妮彩谁啊,你认识的?我怎么不认识?”
坐她前面的两个女生噗嗤一声,学习委员何晨晨转头好笑地看了眼她,努力憋着笑。
“……笑什么?”简乔有点不爽,什么狗屁妮彩,“妮彩到底谁啊,哪个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