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乐仍是温温和和的模样,“大姑小叔有什么正事就直说吧,我晚点还有事。”
“你——”
邹家姐弟俩都怒火中烧,他个小崽子能有什么事?分明是有恃无恐,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见双方要吵起来,姜芮书敲敲桌面,“既然双方都到了,先谈正事吧,邹先生,邹女士,你们仍然对母亲许宝芳女士的遗产分配存在异议,是吗?”
邹家姐弟的律师看看他们,代为开口道:“准确说是对继承人邹乐的资格存疑。”
“嗯?”姜芮书不是很懂律师的意思,“你们质疑遗嘱的真实性?”
律师看了看邹乐稚嫩的脸庞,道:“不是的,邹先生和邹女士对遗嘱真实性没有质疑,质疑的是邹乐还没有成年,应该指定遗产执行人和监护人,直到他成年。”
姜芮书一听就明白了,他们来这里的最终目的还是邹乐的监护权,或者说遗产的管理权。
邹乐有公证遗嘱,遗嘱中指名继承的遗产也合法,他继承遗产这点没法推翻,唯一能插手遗产的方式就是做遗产执行人和监护人。
“你们的意见是……”
“邹女士做遗产执行人,邹先生做监护人,这样可以很好的保证遗产安全和邹乐未来的生活。”
如果他们是真心为邹乐好,两者分开可以相互制约,但邹岚和邹岩……
姜芮书不是很相信他们,他们更可能是为了瓜分利益,双方联手达成的妥协。
“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执行人。”她说道。
“一般遗产继承人就是遗产执行人,但是遗产执行人应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邹乐作为未成年人不具备这点,其亲人可以担任。”律师道。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也就是轮不到邹乐邹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