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被告提出了一名证人到庭作证,这名证人是楠楠目前所在班级的班主任。
“方幼楠同学在学校的平时表现如何?”马律师问道。
班主任是个微胖的中年女人,戴了副白框眼镜,看起来十分和蔼,说话的声音很温和:“方幼楠同学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从来没跌下过班级前五,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平时喜欢参加活动,是班里的积极分子。”
“她性格怎么样?”
班主任笑了笑:“有点娇气,不过小姑娘都差不多这样,说明家里大人宠着,但方幼楠同学脾气不差,为人很有礼貌,知错能改,积极上进,同学老师都挺喜欢她。”
“你觉得她跟家庭健全的孩子有什么区别吗?”
“我认为没有多大区别,家庭健全的孩子不一定被爱,单亲家庭的孩子不一定缺爱,关键看父母如何对待孩子,方幼楠同学没有明显的性格缺陷。”
“谢谢。”马律师表示自己提问完毕。
姜芮书将目光投向原告:“原告要提问证人吗?”
李逸寒举手:“请问证人,方幼楠同学的成绩在年级多少名?”
班主任顿了下,“二百五十名到三百名左右。”
“全年级多少人?”
“四百多人。”
“全班前五却在年纪二百五十名之后,这么说方幼楠同学在后进班?”
“反对!学习成绩不能代表一切,方幼楠同学所在的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成绩不是唯一的标准,以此判断她性格是否有缺陷,亦或者她生活不如意毫无根据,再者就算孩子成绩很差又怎样?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擅长读书,学习差不意味着有缺陷。”还没等李逸寒表露目的,马律师就将这条路堵死。
“原告方,你提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姜芮书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