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寒:“……”这是拐着弯说他太菜鸡?有权利也使不上用处?
无罪辩护成功,是一个律师职业生涯的高光时刻,绝对是所有刑辩律师都梦想的事情。
但现在公、检、法早已不再像以前都是军队转业的,他们大部分是从正规法学院毕业,拥有更高的法学素养,想从他们手中拿到一个无罪不是易事。
而且无罪率不只国内低,世界范围都很低,刑辩律师也是做有罪辩护的多。
李逸寒觉得自己就是鬼迷心窍听了他的话才做了无罪辩护,不过……已经走到这一步,只能咬牙走下去,大不了法官不接纳无罪的主张,量刑的时候再做辩论。
十五分钟后,法官入庭。
刘鹤扫了眼法庭内的情形,宣布开庭。
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审判长,两位审判员,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针对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明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不需再加论证,提请法院对被告人给予严厉制裁,以保护公私财产。”
秦聿道:“我方坚持第一被告人无罪。”
李逸寒跟着道:“我方坚持第二被告人无罪。”
公诉人道:“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秦聿道:“被告人主观上对盗窃的西瓜与普通西瓜存在认知误差,属于法律认识错误,追究责任时应当考虑这一因素。”
“法律上不存在‘不知者不罪’,不论是否法律认识错误,犯罪即是犯罪,‘不知道’‘不了解’都不能抹除犯罪事实。”
秦聿打了个比方,“我们可以反过来看,如果甲在乙家中看到一块翡翠,甲说这块翡翠价值百万,乙心生贪念趁甲不备将其偷走,可最后证明这块翡翠是假的,只值两百块,能说这个甲给乙造成了百万损失吗?”
公诉人马上也打比方反驳:“但如果甲以为偷了一块玻璃,结果发现自己偷了块价值百万的翡翠,恐怕只会惊喜不已,所以‘认识错误’并不能作为量刑标准。”
“既然受害人身怀巨款,为什么不保护好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