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缘一又悟了。
简言之,父亲已死,妖怪又不兴祭拜。且妖生漫长,霸道久远,常年很忙的兄长能记得来父亲坟前走走就不错了,还带狗粮干什么?
狗粮就该留给活着的狗才有意义。
拨开云雾,缘一看见了冥界的模样。在人类的形容中,冥界多为暗色,有开到荼靡的彼岸花,有浮着鬼魂的黄泉水,或许还有黑白鬼使牵着魂魄,走向投生之地。
可黑珍珠内的冥界不一样。
有山、树和飞翔的骨鸟,而在下方,矗立着堪比圣山的一座白犬尸体——极高极大,仍是皮毛洁白、不染纤尘的模样,他合着双目,犬身两颊留有闪电状的妖纹,颜色虽暗淡,却不失锋利。
一如他死后的躯体,就算十多年过去了,妖力未散,尸体未腐,恍若活着。
“父亲。”
他们落在了生父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ps:斗牙王:我好感动!我的大儿子带着我的小儿子来看我了!
缘一:兄长,刀在哪里啊?
杀生丸:在他肚子里,尸骨未腐……犬夜叉,把他劈开,我们取刀。
缘一:好。
斗牙王:……
第114章 第一百十四声汪
斗牙王活了近千年,妖纹蜕变多达五次,是名副其实的西国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