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也成了他心里永远逾越不过的鸿沟,甚至连带着五这个数字都无比厌恶。
若是他能与江浸月同岁,他又怎么会躲在陈国公府后院里,只敢化着姓名与江浸月书信往来。
听着她一声声不属于他的表哥,离源心里一遍遍的被凌迟,却又在看见她信中回应了他给她上封信去的内容,觉得凌迟的伤口奇异般酸酸甜甜。
喜欢就在那样潮湿又阴暗的角落里疯长,他三岁能文,四岁成诗,五岁奇巧能射发百斤大弓,众人皆道他少年早慧,日后必是国之栋梁,七岁那年围猎,他御前猎得狼王,抱着狼王的他,满心只有一个念头。
他要拿这头狼,跟老皇帝换一个圣旨,他要求娶定国候府二小姐!
可惜,后来那头狼王并未送到老皇帝面前,他被陈老国公命人摁在泥地里,吃了几口腥臭又污糟的泥水。
不可露锋芒。
他还能记得这句话,几乎是捆束了自己十二年。
那夜后来下了雨,他被关在陈家祠堂里,抽打了五十九鞭,陈老国公让他不要再肖想京城任何贵女,他的命运,只能死在那国公府的后院,娶一个无权无势无名的女人,籍籍无名的过完这一生。
其实那顿鞭子可以不捱的,只要离源肯松口,说出再也不去想江浸月这段话。
那样的话,离源一个字不会说,一直到鞭子打的松散了,他血淋淋的趴在蒲团上,神志不清的时候还想着,只要不说这样的话,江浸月就还是他的。
陈老国公看着已经打散了的鞭子,仰天叹了一声。
陈国公府,将亡!
后来,就真的被满门屠杀,一场大火,烧的满地都是焦炭一般的尸体。
他不恨陈国公,他只恨自己。
若是他早生个几年,就像是如今,他的名号报出去,人人都敬畏一声大漠王,大漠魔神,求娶身在闺阁的江浸月,可就简单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