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女孩真是个无可救药的颜控。
跟薄安安一样。
他习惯了女孩用这种眼神看她,不觉得有什么稀奇,只觉得她像个懵懂又俏皮的小仙女,眼神直白的不懂的掩饰。
那时他想,见色起意罢了,等她回去,没几天就会忘了。
果然,之后的每一次他的生日会,她都会到场,不过不再看他,只是当做来参加一个有吃有喝的聚会,和岑溪一起在角落里嬉戏打闹。
从头翻到尾,全是铅笔素描,大脑自动修补出被画下来的一幕幕。
看了眼第一页的落款:
2005年2月14日,我今天遇见了一个帅气的小哥哥,长得比我表哥还好看(虽然我表哥不承认),岑小溪说我是花痴,我没救了。
接着往后翻,停留在一张他坐在ktv唱歌的画面。
右下角写着:
我今天和岑溪吵架了,我说薄景琛唱歌比她爱豆顾泽还好听,她一怒之下自己回云城了,不等我了(_)
直到最后一页,是她第一次跟他告白那晚,底下写着:
暗恋变成明恋了!!!
将封面合上,薄景琛低垂着眸,抱起趴在桌子上安安静静的肥猫,笑道:“原来她喜欢了我这么久,我居然都没发现。”
“我为什么没早点发现?”
慕晓晓是被岑溪一巴掌给拍醒的,她睁着惺忪的双眼望着她,怒道:“你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