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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无论他们同意与否,她作为受害者和原告,都会教于意欢付出最惨重的代价。但若这时候,父母还要为于意欢求情,那只会令她终身膈应。

所以,她必须要知道他们最肯定的态度。

此次事件警局已经立案,作为当事人,倪苏认为于意欢预谋已久、性质极为恶劣,她要求从重量刑直接将于意欢和刘雄送进监狱。

倪苏的诉求,根本就不必被传达,于意欢便能够猜到。

或者说,从她落网的那一刻起,她便意识到:自己中计了,一切都完了!

先前她做这些事的时候有多疯狂,如今被捕之后,就有多害怕。

但丧失理智走向极端的她,首先想到的却不是牢狱之灾,她担心的居然是,这件事被曝光出去后外界会怎样看她怎样评价她。

于意欢人到了警局,本能的反应居然是——否认和狡辩。

她知道若承认了,便什么都完了,所以她在警车上时就下定决心要抵死不认。

面对警察的审问,于意欢拒不回答,而是态度强硬地表示:“你们有逮捕令吗?如果没有你们这就是非法拘留,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我要求见我的律师!”

警察们看向眼前的这个国民女儿,宛如看一个跳脚的弱智。

当然,他们还是非常尊重每一位公民。

面对于意欢的狡辩,警察们“简单粗暴”地将私家侦探提供的往来证据,以及餐厅被收买的服务员的口供,甚至是于意欢随身携带的那个专门用于联系刘雄和私家侦探的手机……所有的证据都摆在了她的面前。

“于意欢女士,面对这些证据你有权保持沉默,当然届时它们都将作为你量刑的依据。”警察公事公办地告诉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可以主动交代作案动机和所有罪行,也可以等我们警方自主侦破。”

看着一个个铁证,于意欢才终于彻底慌了神。

她终于醒悟,眼下的情况已并非是逃避和狡辩就可以解决的。但她怎么能认罪?如果认罪了,她才是真的会坐牢,真的再没有翻身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