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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也没见过这东西,就是以前听你爷说起过墨条,说以前的读书人都是用墨条在砚台研磨出墨来写字的,现在大家为了方便,一般都是用墨汁了。”唐立强摇头,有点感叹,他们这小地方,哪有什么墨条,就连墨汁也少有人家有,除了过年写对联,都用不上这东西,除了自家一亩三分地,谁有空留意这些?

原来是这样啊。

杨芬芳:“管你是墨条还是墨汁,能写字就行,都来写几个字看看咋样,冬冬别闹,要是你写的最好看,那就让你抄。”

“那也行。”

唐三民在家里写过毛笔字,大家都知道是怎么握毛笔的,结果在废纸上写了字,一个比一个字大,一个比一个丑,线条歪歪扭扭的,没眼看。

唐冬冬写的字虽然不好看,但对比其他人的,就是漂亮端正,写的也小巧秀气。

一家几口面面相觑,唐立强没眼看自己写在纸上的字,尴尬咳了一声:“冬冬你来抄,不愧是我闺女,写得就是漂亮!”

杨芬芳也尴尬:“那就冬冬来。”

原本的冬冬学习就是唐春妮抓的,学写字也是,唐春妮的字秀气好看,冬冬受她影响,也学了不少,唐冬冬穿过来后,慢慢改变自己的字迹,让家里人接受这件事,最先发现的是唐春妮,不过,她的字迹还有几分原主的影子,不会引起什么怀疑。

“嘿嘿,我写的字就是好看!”唐冬冬一向厚脸皮,毫不犹豫收下夸奖,动笔前还解释了一句,“我看爷写过对联,学的,之前也偷偷拿木棍在地上写呢。”爷啊,这个锅您老人家就接了吧。

“哦。”

大家恍然大悟,唐三民一手毛笔字确实写得不错,从年轻时认字就学练字,这么多年虽然不能奢侈到总用毛笔墨汁练字,但偶尔闲下来,唐三民喜欢在院子里用木棍在地上练字,又或者是用毛笔蘸水练字,每到过年,家里对联是他写的,队里很多人家也会拿一两个鸡蛋来请唐三民写对联,当然自备红纸墨汁。

唐冬冬抄写速度很快,下笔速度也不慢,嗖嗖嗖的,写完一张纸,然后重新拿一张纸来,这支从废品站拿回来的毛笔的确跟她想的一样好用,她都觉得自己下笔如有神,越抄越顺。

“抄好了。”唐冬冬停下笔,双手拿起写满字的纸吹一吹。

今天两个闺女轮番来了个出色的表现,唐立强心里又酸又高兴,高兴的是闺女都厉害,酸则是因为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并没有那么了解俩闺女,看来还是他关心不够,得找个时间跟孩子妈好好说说才行!

杨芬芳则是喜不自胜看看纸又摸摸墨条:“原来这东西沾了水真的能当墨汁用,一共有八条,可以用很久很久了,冬冬你别乱用,妈帮你收起来,你想用再跟妈说……”

“芬芳,这些都是冬冬自己在废品站里翻到的,所以这些东西就是冬冬的,让她自己收着。”唐立强赶紧开口打断孩子妈的话,还拼命朝她使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