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可汗那边也准备了数百勇士跟随。这数百人就当是嫁妆,全交给了贾蔷。
“出发。”
众人浩浩荡荡的南下,朝京城去。
“大人,咱可算是离开了,接着在这边待的话,真怕自己受不住,会长久的留在了草原上。”
差不多刚好在草原王帐这边待了近十天。
突击队员们刚离开之时还有着些不舍。
随行的胡人有着数百,都听从贾蔷的命令。
其中有着好些个会汉语的人。
两国相接。
特别是边境上的原住民通常都会知晓两国语言。
边境经常交战。
可能今日是草原子民,明日便成了汉民。
今日才是汉民,明天又归胡人统治了。
如此反复,边境上的人,有着很多一部分都会两国语言。
环境才是最好的老师。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
再难的语种,过上个半年也能够学会。
两三年的时间,口音都能够发生变化,和当地人的口音根本听不出来。
贾蔷骑着马,就守护在马车旁边。
丽妃,这可是皇帝的女人,得看好了,不能叫她出了什么问题。
把大汗的女儿带到京城去,想着就是质子的意思,看看能不能多换上几年的和平。
“你叫贾蔷?我是乌云娜。”
或许是旅途无聊,马车中的人和贾蔷说了下话,打招呼。
贾蔷胆子不小,回话,“丽妃娘娘还会汉语,改日我也把胡语学习一下。”
“在我们这边好多人都学汉语。你想学胡语,我可以教你。”
和平的时候,两国人民都会交易。
南朝的丝绸瓷器在草原上很受欢迎,利润也大。甚至汉文化不知觉的也渗透了进来。
好些人都在学习着汉语,知道即便是现在用不上,以后迟早也能用得上。还能是一门谋生的好技能。
这十来天,乌云娜听说了好多贾蔷的事。
知道贾蔷是汉人的大官,能文能武。
甚至连草原上的第一勇士都打不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