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页

杨宵摇摇头,实在无法苟同,什么灵气,应该是“凌”气,霸凌的凌。

离开篮球场,俞舟欢快速地去厕所换下啦啦队队服,不过她并没有规矩地穿上校裤,而是换了条浅蓝的牛仔裤。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条牛仔裤,可惜放在校园里,幼稚而普通。

他们这一代的青春期,正遇上外国文化大涌入,一个个懂得多、早熟得很,校园里时髦的女生早就开始跟风《gossi girl》里的打扮,俞舟欢也喜欢,却不能拥有。她的衣服购置权牢牢掌握在她妈吴美芳的手里,她的衣柜只能被各种幼稚的小熊图案包围。

倒不是因为她妈心地纯美,希望她永远做个小孩子,只因tennie wennie柜台的阿姨是她妈妈的小学同学,价格从优。

多俗气的理由。

俞舟欢站在游园会的人潮里,看见别人穿得好像电视剧主角一样,不知不觉蔫了。

咚。

又来。

“杨……”她身体已有反射功能,眼睛准备好瞪人。转过身,刚想在人群之前体面地教训他,却被一团冒热气的东西挡住了视线。

出于防备,她往后退了三步。

“喏,算我给你赔礼道歉。”不过这一回,杨宵好像不是来作对的。他一本正经地将它递到俞舟欢的手上,难得像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原来是刚出炉的烤红薯。

寒冷冬夜里最浪漫的食物。

它的热气似乎耗不完,不断往上升,杨宵被若隐若现地藏在后面,他的酒窝、他长长了的头发、还有他爱笑的眼睛都奇妙地变得更好看了。

那是俞舟欢人生之中第一次出现这么奇怪的念头。只不过两秒,最多三秒,就想到面色通红,五官都变得仓皇错乱。

他不会喜欢她吧。

不然全校足足有一千五百多名学生,他怎么老是找她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