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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贵从小在城内长大,若不是塔穆兹城的照顾和秩序,他可能早就失去了生命。

城主是唯一的真神,这是任谁都颠扑不破的真理。

一群蝼蚁又哪里敢称自己是神呢?

“告诉我你们的地址,我去会会这个女神。”

二人相视而笑,眼里流露出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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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贵见过陆绮筵之后,径直回了自己位于塔穆兹城外的小房子。

一路上边走边思索刚才与陆绮筵打交道的样子,

怎么看都不像二人说得那种,是个有心机有手段的女人。反而像一个格外好拿捏好控制的小女孩。

城里的贵人们应该都喜欢这种白净漂亮的小姑娘,若是能进城,估计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林贵边走边想,就连陆争新的归宿都已经想好了。

这么多年在城外做治安官,什么腌臜事情没见过。林贵的心里除了城主之外,怕是再也没有一丝光明的地方了。

说了五天就是五天,五天以后的荒山就是我的了。

林贵已经想好三天以后进城述职的时候,要如何向护卫队长推销自己的新发现了。

到时候,城主就会听到我的发现,想回到城里继续为城主效力,岂不是不费吹灰之力……

就在林贵想象自己的美好未来之时,陆绮筵正面对着漫山遍野的竹笋和竹子思索它们的归处。

竹子长得很快,有些已经成材了。其实本来的竹子长得并没有快到这么夸张,都是陆绮筵时不时就拿自己的灵力灌溉。生怕长在荒山上委屈了这些竹子,现在看来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