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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入葬,一个人就这么没了。

她墓碑上的字是他帮忙刻上的,刻刀锋利,还伤到了他的手,从手掌心里流出的血落在墓碑上,他也没有擦掉,静静看了三秒,然后让人搬了过去。

他这一生,见过太多生死。来来去去,已经麻木。

从他十几岁出来闯社会,到他三十岁这年手上就沾了很多条人命,他的狠不是在嘴上,而是最无情的行为。

若说爱他感觉自己也是爱过陆茴的,这种感觉伴随着她卧室里的旧物日久弥坚。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会因为她生前的一封信去赴一场鸿门宴。在那场有备而来的宴会中他留下了一条命却失去了一双腿。

他总以为自己能很快就忘掉一个人。事实狠狠打了他的脸,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再到六十岁,老的需要别人照顾的时候,他还是会想起她,望着她十七八岁时候照的照片,对着照片回忆过去。

他的一生作恶多端,但是命却出奇的长,活到八十岁才死。没有爱人,无儿无女,毫无牵挂离开人世,醒来却被老天爷开了个玩笑似的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但是陆茴消失了。她不见了,甚至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

男人也是用尽所有代价,到现在才找到她。

手下轻声提醒,“先生,到家了。”

男人其实没有睡着,他睁开眼,“嗯。”

他下车,坐在轮椅上,“不要打草惊蛇。”

“属下明白。”

另一边,东北大哥把自己劝粉从良的故事说给陆茴听,唾沫星子往外飞,“我告诉你,那个男的被我骂的一个屁都不敢放,估计以后就变乖了。”

陆茴比较震惊自己还有男粉丝这件事。

东北大哥特别义气拍了她的肩膀,“想啥呢?你男粉不是挺多,之前那个长发美男不就是你的头号粉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