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爱军的脚又长了吧?”唐来凤笑着问。

在家将养了两个月,唐来凤的精气神明显好多了,面色红润,还胖了不少,肚子又大又尖,前些日子去镇卫生所产检,各项数据都还不错,医生说只要不出意外,生产应该没问题。

“可不,就他的脚长得最快,跟猪蹄一样,半年一个脚,做鞋都来不及。”

许金凤嘴上虽嫌弃,脸上却带着笑,还有几分自豪,她儿子又高又壮,以后绝对能撑起好人家,就是这鞋也确实忒费了些。

拿锥子在厚厚的鞋底上戳了个洞,粗粗的针在头发上磨了几下,轻而易举就穿进洞里了,针尾勾着麻绳,再用力一拉一拽,鞋底上便多了一道淡褐色的线条,把整个鞋底都纳上麻绳,密密麻麻的,鞋底才结实,这便是最朴实的千层底。

鞋底是拿碎布头糊的,麻绳是用苎麻皮搓的,鞋样也是自己剪的,农村妇女虽没多少化,可心灵手巧的很,也不用报尺码,只要拿手一比划就知道脚有多大,做出来的鞋绝对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特别合脚。

婆媳姑嫂三个有条不紊地纳着鞋底,说着家里的孩子,男人们则喝酒吹牛,昏黄的灯光下,便是这个时候普通百姓朴实温馨的生活日常。

“阿嬷,姆妈,姑姑。”

唐小囡跑了进来,后面是唐爱军,许金凤嗔道:“让你送猪肝,人都送没了,快去吃饭。”

“在霍哥哥家吃过了,霍哥哥还给了一只兔子,姆妈,明天吃兔子吧。”

唐小囡趴在许金凤腿上,许金凤把鞋底和针放下了,怕戳到女儿,她一只手搂着唐小囡,慈爱地看着她,见她嘴边有油,拿手擦去了。

“好,明天给你烧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