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

也是在这一刻,林洛希抬起了眸。

眼下这个瞬间,当真抵得上一句——

抬眼见君子。

穿堂而过的阳光从他身后倾泻而下,他迎着光走来,身形清瘦高挑,白大褂穿得标准合矩,露出的同色系衬衫领,熨帖工整,针脚细密。

光影糅合交叠,衬得他五官轮廓深邃立体,却又不失

林洛希正想着合适的形容词。

下一秒,猝不及防地,两人四目相接。

他就这样平直地看了过来,眼尾稍扬着,似是一种邀请,自带请君入席的特效。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林洛希窥伺他的目光,实属本能之举。

挺拔的鼻梁之上,那双眼睛生得极为优越。浓密睫毛下的深棕色眼瞳,清澈如镜,落进来的阳光被这镜面散射,漫成了粼粼波光。

温柔至极,又毫不刺眼。

这种不显山不露水的魔法,最是容易让人迷失。

等林洛希在那双眼睛里看到自己的身影时,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

——她已经盯着他看了太久。

权衡利弊之后,她迅速敛起眉眼,打算避开他的目光,让这份尴尬自行消解。

但目光向下扫的过程中,却意外瞥见新的风景,引她去探个究竟。

别在他左胸的铭牌上,有一个用标准正楷体印着的名字。